员渠城内,张灯结彩,一派喜庆的气氛。
某家货栈外的街头,福卡斯看着大街上喧闹的人群,满脸的忧郁。
通过铁门关后,他们来到这焉耆国的国都已有十来日,听说那位沈郎君攻破了叛军的城池,那些老兵和汉儿们几天前走了大半,要不是还剩下那个叫薛珍珠的铁勒奴以及那位龟兹的白将军。
福卡斯都以为自己已经被那位沈郎君给遗忘了,这对他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情,他拿回的货物固然出手后价值十余万贯,可是这一路行来的危险让他清楚,他如果要安全回到拜占庭并且有所收获,就得重新收购丝织品和其他货物,补充骆驼牲口和护卫。
最后能不能顺顺利利回到拜占庭,还得看上帝是否眷顾于他!
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福卡斯不愿意就这样回到拜占庭,可越是知道那位沈郎君的事迹,他就越是患得患失。
哪怕从未被当成未来的家主培养,可是从小耳濡目染之下,福卡斯也知道若是手上没有足够的筹码,所谓的合作不过是无稽之谈。
“哎!”
看着叹气的主人,如同猎犬般忠心耿耿侍卫在旁的奥卢斯,当然清楚主人在为什么烦恼,可他只是个武夫,挥剑杀人他在行,这种动脑子的事情就不是他擅长的,那些波斯奴虽然精明奸猾,可是却不值得信任。
阿里奥满脸喜色地来到福卡斯身前道,“主人,沈郎君那儿有消息了,他询问主人是否愿意前往火烧城?”
“火烧城?”
福卡斯看着面前笑得如同橘猫般的肥胖波斯奴,忽然想到这火烧城不就是那位沈郎君攻陷的叛军城市吗!
“主人,那座城市很有可能会成为沈郎君的封地……”
阿里奥充分发挥着他作为商人的巧舌如簧,反正这位主人不懂唐言,这中间是何说法全都由他任意施为。
“封地啊!”
福卡斯满脸的向往,东方帝国治下的领土辽阔,就连这属于边境地方上的城池也颇为富庶,那位沈郎君看着年纪比自己还小几岁,却已经拥有属于自己的领地和军队,着实叫人羡慕。
还没等阿里奥说完,福卡斯打断了这个打算把身家性命都赌上的波斯奴道,“我们去火烧城,带上所有的货物。”
“睿智的主人,您的子孙今后将为您今天的决定而感到无比骄傲。”
阿里奥拍着马屁,然后飞快地奔往货栈,告诉自己的那些同伴这个好消息。
“主人,那些波斯奴并不可信。”
等到阿里奥走远,奥卢斯忍不住上前向福卡斯说道,离开军团后,是这位主人给了他机会挽救自己的家庭,所以他比福卡斯更在乎这趟丝绸之路能否成功。
“奥卢斯,我当然明白那些波斯奴不可信,但是我们不懂东方帝国的语言,这是最大的问题,所以接下来你得带领你的部下们一起努力学习‘唐言’。”
看着忠诚的前百夫长,福卡斯沉声说道,他并不是什么蠢笨之人,多少猜得出阿里奥没有对他说实话,可是那位沈郎君的贵族风仪和他手下那些精悍的老兵做不得假,更何况铁门关前他是亲眼见识过那些商人们对于那名为“烧刀子”的烈酒的垂涎。
而他有幸在那个白发恶魔手中,尝过这种酒,虽然对他来说,这种辛辣的烈酒口感实在称不上有多好,可是光那无与伦比的酒劲,就足以让那些该死的蛮子付出大把的金币和马匹来购买。
福卡斯毫无疑问是个头脑灵活的商人,尽管那些都该下地狱的异教徒在互相残杀,但是大食人内部的叛乱迟早有结束的那天,到时候他们依然会对过境的丝织品课以重税,但是这种前所未见的烈酒却足以成为他牟利的新财源。
而这种烈酒,却只有那位沈郎君拥有,为了自己在家族的地位和财富,福卡斯做好了豁出全部身家以至于性命的打算,奥卢斯这个帝国军团的前百夫长,就是他在这异国他乡唯一能靠得住的自己人。
“奥卢斯,拿着这些钱,告诉你的部下们,努力学习唐言的,我不吝赏赐,但是谁要是偷懒,你知道该怎么做。”
“是,主人。”
接过那沉甸甸的钱袋,奥卢斯应答道,他心中知道主人已经做了决断,但是那位沈郎君真的会接纳他们这些异乡人吗?
想到那位被波斯奴私下称作白发恶魔的老军校,奥卢斯不由有些忐忑,能够驾驭那些百战老兵的沈郎君,又岂会是寻常人。
货栈里,福卡斯手下那些波斯奴们卖力地装载货物,同时和货栈的主人讨价还价,试图免除本日的旅费。
薛珍珠看着那些斤斤计较的波斯奴,不禁朝身旁的白孝德道,“白校尉,这些波斯奴当真可笑,他们还以为能在这儿赖掉住店的钱?”
白孝德听到这称呼,大感高兴,顿时觉得这个面目猥琐的铁勒奴似乎看上去也没那么讨厌,于是道,“这些波斯商向来便是这德性,到了哪里都锱铢必较,只不过这世道嘴巴哪有刀剑管用!”
“白校尉说的是,我看他们多半是要吃瘪。”
薛珍珠很是高兴地附和起来,他知道自己在郎君手下的地位是最低那等,可是他就算想讨好郎君,也害怕会不会让那白发鬼觉得他是居心叵测,万一哪天要是心情不快砍了他的脑袋,所以还不如好好和这位白校尉打好交道。
“都好好干活,咱们今日便要出发,耽误了时辰,看我不抽死你们这群懒鬼。”
说话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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