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早上,朱慈烺急不可耐的巡视新兵营。
今天是第一次五公里长跑,新兵营就跑出了一千八百人达标,只有两百人落后的佳绩,由此可知,新兵的素质确实相当好。而在上午的军姿训练中,新兵营一个小时,竟然能遵循军官们的要求,一动不动--这和纤夫们长期拉纤,对命令有很好的服从性有很大关系。
另外也跟昨晚的大餐有关。
昨晚到营的第一顿晚餐,朱慈烺特批了一百斤的猪肉,给军士们尝腥。
对新兵们来说,这一百斤猪肉远比其他任何待遇更重要。俗话都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这些新兵都是二十岁左右,很多人是到了新兵营才第一次吃上了饱饭,第一次没有半夜饿着醒来。只这一点上,就足以让他们认真训练,任打任骂绝不反抗了。
新兵练军姿时,其他营的军官都来观看,每个人的眼中都是艳羡。
“殿下。我营中还没满员,给臣分五百兵吧。”将官们都想把新兵纳入自己麾下,但杨轩是第一个直接提出来的。
朱慈烺板着脸:“你先把那五百兵练好吧,二十天后,一切合格,不用你说我也会给你添兵。”
“谢殿下!”杨轩惊喜。
两千新兵到营的同时,朱慈烺担心的另一件事也有了进展。
下午,德胜门大街上,一个风雅的文士正坐在二楼的包间里,手摇折扇,望着面前的三个地痞。
原来是萧汉俊。
除了魏藻德之事,朱慈烺又给他新派了一项任务,经过两天的侦查,他已经有一些眉目了。
“这是给三位的茶钱,谁发现了头绪,另外加赏五两……”
萧汉俊面前的桌子上摆开三锭五两的银子,三个地痞看的直流口水,听到事情办好了,还有五两的赏钱,三人更是兴奋。
“去罢,照我说的做!”
萧汉俊把银子轻轻一推,三人赶紧一人拿了一锭放进怀中,眉开眼笑的下了楼。
“班头,这行吗?”
两个精瘦的汉子从旁边闪了出来。
两人一个叫费鸿泰,一个叫罗铮,是朱慈烺派来协助萧汉俊的锦衣卫,最近一段时间两人一直跟着萧汉俊忙乎魏藻德的事情,从昨天到今天才开始侦查“德胜门军营之乱”,因为过去不相识,对萧汉俊的能力没有了解,加上田守信有交代,因此两人对萧汉俊既听从,又监督。
萧汉俊淡淡笑:“你们两位身上的杀气太重,在人群中引人注目,不适合干这种跟踪的活,别瞧他三人不起眼,他们可是这条街的老痞子了,偷鸡摸狗,尾随劫财的事情没少做,鼻子比狗还要灵,只要那人在街上出现,他们就一定能查到那人的住处。”
“万一那人不出现呢?”费鸿泰问。
萧汉俊道:“今天不行就明天,明天不行就后天,那人既然喜欢这里的胭脂,就终究会出现,天道酬勤,只要我们把事情做到极致,老天爷终不会亏待我们的。”
费鸿泰和罗铮不再说话,但眼睛里都是怀疑。
三个地痞在街道上游荡。
萧汉俊坐在窗户,慢慢喝茶。
这里是茶馆,对面是一家胭脂店,他目光始终盯着胭脂店的门口。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不知不觉已经是黄昏,天色渐渐黑下来,街上的人流渐渐稀少,灯笼亮起,胭脂店准备关门了。三个在街道上转悠了一下午的地痞也累了,蹲在胭脂店边的青石板上啃烧饼。
就在胭脂店的门板即将要合上之时,一个客人忽然出现了。
粗布衣衫,带着大斗笠,将面目遮挡的严严实实,不讲价,给了掌柜的几十文钱,买了一盒胭脂。
三人地痞之中的一人好像发现了什么,有意无意的朝大斗笠看了一眼,然后当大斗笠离开时,他跟另外两人说了一句什么,三人迅速跟了上去。
目标出现了!
萧汉俊腾的一下就跳了起来。
大斗笠一路慢慢悠悠的向前走,不时还停下脚步,好像是在欣赏街景,三个地痞非常有经验,只一人跟在大斗笠的身后,另外两人绕到其他街道,在下一个路口接应同伴,实行分段跟踪,
大斗笠一直沿街而走,但经过安宁街时,却忽然右拐进了一条小巷,跟踪的那名地痞并没有跟进去,而是径自走了,因为在小巷子的另一头,他的另一个同伴已经等待多时,他不必冒险跟进去,如果大斗笠进了巷子不出来,那就说明大斗笠就住在巷子里,巷子里住户不多,很容易就可以盘查出来。
很快的,大斗笠又从巷子里面走了出来。
这名地痞继续跟踪。
一名文士从对面走来,和他身形交错时,小声说一句:“后面还有其他人,你不要跟了。”
地痞是个老江湖,眼角见到是萧汉俊,没有转头去问,而是直接进了街边的一个酒馆。
接下里的跟踪,就由萧汉俊亲自负责了。
大斗笠越走越慢,而在大斗笠的后方,一个背着背篓的小商贩正在街边游荡,但却不推销背篓中的货物,只是走走停停,警惕的看着从身边经过的每一个人--他手法还不够老练,眼神也不够冷静,一眼就被萧汉俊看出来了破绽,他明显就是在掩护前面的那个大斗笠,或者说,两人使用的是一种最常见的反跟踪方法,在一个地方反复走两次,由掩护的人观察有没有跟踪之人,大斗笠也可以在回头的时候发现跟踪者。
大斗笠和小商贩在这条街道来回走了两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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