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酒铺是小镇上最具盛名的酒肆。
规模不大,也就两间联排的门面,十来张桌子。只不过店主李四所酿的桂花酒的确浓香醇厚,李四家的婆娘也能烧得一手好菜,是以小镇居民大多喜欢三五成群地来这边喝两杯。
由于已经过了饭点,莫永成跟着贾诩走进酒肆时,也就只有一桌客人还在边喝边聊。
看到这位离开小镇已久的少年,靠在柜台迷瞪着眼的李四笑了起来:“小贾,啥时候回来的啊?是不是在外面混的不行,又灰溜溜地回镇上了?”
垂头丧气的少年难得没有犟嘴,只是老老实实叫了声李叔,胡乱点了些吃食,要了两壶酒。
另外那桌的两个中年人看见贾诩也是跟着调笑了一句:“哟,贾大爷穿的这么敞亮,明明是衣锦还乡啊。贾大爷在哪发的财,别忘了拉咱们这些乡亲们一把啊。”
小镇总共就十里方圆,镇上的居民家家户户基本都是知根知底,少有谁不认识谁的。
贾诩没吭声,只是趴在桌上,用胳膊肘撑着脑袋,两眼无神地盯着桌面。
这贾诩是谁,溪涧镇上出了名的混不吝小无赖,一张嘴起身对着少年说道:“小贾啊,刚才王叔最贱,你别往心里去。来,咱爷俩走一个。”
“王叔,你这说的什么话,我哪里会往心里去,王叔我敬你一个。”
少年连忙提起酒壶将碗斟满,站起来陪那人一口喝干。
由于没有其他食客,菜上的倒是极快。明显是李四额外照顾,上来的三盘炒菜分量都是极大,在盘中堆得老高。
少年也没和莫永成客气,只是主动帮他拿了一双筷子后,便独自一口菜一口酒得自斟自饮起来。
终究只是二十来岁的小伙子,酒量也就那么一点。眼见着一壶酒水下肚,少年的脸色也越来越红。
酒不醉人人自醉,借酒消愁愁更愁。
少年的双眼逐渐迷离,将剩下的酒水尽数倒入碗中,整个人趴在桌上,酒碗就摆在嘴前,是不是直接噘嘴吸上一小口。
“以前穷的时候,我一直觉得只要有钱了,就不会有人看不起我了。我觉得只要我狠一点,别人就都会怕我,不敢欺负我。我每天都是干活,赌钱,游逛。经常把别人家闹得鸡飞狗跳的,别人都说我是小地痞,小无赖。可我就是很怕别人都不搭理我,我不愿意就一个人孤孤单单地活着。所以我就闹腾,跟李卫他们那帮人玩在一起。其实我知道他们并不是真心拿我当朋友,他们心里面是瞧不起我的。”
少年耷拉着脑袋,小声地说着,不知道是在向莫永成倾诉,还是在自言自语。
“我以前一直认为,只要我以后有钱了,大家就都会尊重我的。只要有本事了,大家就都会愿意跟我当朋友的。可是我现在有钱了啊,我有好几百两银子呢,老瞎子还给了我好些灵石,他说这是神仙钱,比金子还要值钱百倍。但是我发现即使我有钱了,我还是以前的我。乡亲们虽然对我还不错,可他们还是打心眼里看不上我。”
贾诩缓缓抬起上身,两只手支在桌上,托着下巴。
“李叔是,王叔是,徐屠夫也是,大家都是。阿香,阿香他爹,还是。在他们眼里面,我还是那个小混混,永远都是那个小混混。可我不是了啊,我真的已经不是了啊。我跟老瞎子学法术,识字读书,我是真的不再是以前那个小混混了。老瞎子之前说过的,我也算是山上神仙了,我都已经是神仙了啊。”
少年絮絮叨叨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只剩自己可闻。
莫永成缓缓喝了一口酒,只是静静地看着眼前这朝夕相处了大半年的少年。
陆地神仙以神识秘法观照人心,少年的心中其实一片荒芜。拨开外围的重重迷雾,只有一座小镇孤立在心湖之上。小镇上数百人来回行走,有人面容模糊,有人五官清晰可见。其中有那通晓阴阳的瞎子老道,有那迎来送往的面摊老板娘,有那手持屠刀的粗壮屠户。迷雾深处,还有一位碎花布衣,婷婷而立的少女。少女姿容普通,却笑意嫣然。
莫永成看见了少年的内心,看见了他心中的软弱,无助。原来少年真正害怕的,其实是那孤独二字。
“贾诩!”
打铁汉子蓦然大喝一声,少年一惊,猛然转头,满脸迷茫地看向身边的莫永成。
莫永成一言不发,只是大袖一挥。
一道身影如同离弦之箭,飞出酒肆大门,仿佛被无形大锤狠狠锤在身下,少年的身形猛然冲上百丈高空。
猝不及防间被莫永成直接扔上高空,贾诩顿时吓得手舞足蹈。
升空趋势耗尽,少年如同天降陨石般朝着大地直直坠落。
莫永成大笑传音:“贾诩,你这几年学的本事都喂狗了吗?”
陆地神仙直接以无上神识秘法在少年心湖当头棒喝。
少年只觉浑身一个激灵,脑海中那些老瞎子所传的功法文字如同走马灯般浮现掠过,那些书本上学来的神神道道的东西也同样涌上心头。少年忽然感到一股温和的水流在自己体内流淌起来,四肢百骸都充斥着一股暖洋洋的舒适感。
原本极速坠落离地面只有二十多丈的少年仿佛被一只无形大手一把扯住,少年的身形猛然停顿在空中。
少年凭虚而立,低头看着脚下鳞次栉比的小镇建筑,嘴角逐渐咧开。
“老子贾诩,是神仙!”
略显青稚的嗓音猛然自空中响起,传荡遍小镇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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