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陵到了城外去看看情况,出城之后就看到了一大片的牲畜聚集在城墙附近的地方,地上和附近的草地上都被这些牛羊骆驼们给弄得脏乱不堪。
最多的是羊,牛马和骆驼都很少。
“大人,您来了,这里臭烘烘的,大人您要不要到城楼上看着?”
步功看到王兰陵过来了,快步走过来问好。
王兰陵看着远处的羊群,走了过去。
“我随便看看,这边的事情安排的怎么样了?”
步功说道:“胡归桥他们在房子里排序,说是按照顺序分配,有些当初卖了力气的,就给好的,多给。”
“现在很多人都过来了,佟岳他们也都昨天晚上就去下乡挨家挨户的通知,各个庄子和村子也都知道了这个事情。”
王兰陵听到后就靠近了牧州的商队那边。
家里几个金人,王兰陵出来的时候问过他们要不要一起过来,最后只有金大和金姬愿意过来看看。
金人对于家乡并没有特别的想法,就像是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国家的概念一样。
虽说是大一统了,但云州人没有云州的概念,他们只是分散在各个村庄县镇的人。
反倒是山州人和牧州人非常有集体概念,两边的血仇从一定意义上,加固了各自集群力量的凝结。
云州人不觉得云州人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山州人则是因为别人侮辱山州人而认为是侮辱自己。
山州和牧州的人都极其抱团,尤其是在面对外部压力的时候。
但牧州人并不是全指牧州本地人,里面的成分很杂,有金人和其余的异族,也又流亡罪犯和功臣开拓者,还有戍守边疆的军队。
金人对于家乡没有多少留恋,他们生活的地方就是各种豪强横行的无法之地,在王兰陵这边刚安逸一阵子,自然是不想回去了。
在这里,因为王兰陵的关系,没人歧视他们,也可以自己上街买点东西,看看风景,不担心在大街上的时候别人害了他们。
特异的发色和面貌,很容易吸引别人的注意。
王兰陵看到了红头发的牧州人,那些人的头发很长,到了腰部的位置,在山州人这边被叫做赤发鬼。
红头发的人在这个世界虽然少见,但并不稀奇。
商队的人同样是注意到了王兰陵和他身后的金人。
胡仲快步走了过来,说道:“王司长,我们牧守带着人去北面买饭去了,等下就回来。”
王兰陵知道这个人就是胡仲,说道:“我就是过来看看,这里的牛羊骆驼都卖吗?”
胡仲解释道:“都卖,除了我们回去的时候骑的马和车子骆驼,别的牲畜都卖。”
王兰陵看着远处的羊群,奇怪的说道:“你们那边还有山羊啊,我以为牧州的草原上都是养的绵羊。”
胡仲看到王兰陵不清楚这个,就详细的解释道:“山羊和绵羊都有,山羊少一点,绵羊多一些,分开养不好养,都是混着养。”
王兰陵询问道:“山羊是吃肉,绵羊是做衣服用,对吧?”
胡仲迅速的摇头,“不是,主要是吃牛羊奶做的东西,我们主要是吃粮食,家里不来客人的话,不会杀羊吃肉。”
王兰陵想问以外死了的羊怎么办的,但很快就想到对于穷人来说,这种事情不是好事情,吃肉的时候也肯定不会像是小孩子那么开心。
估计是哭着做饭的吧。
想到这种可能,王兰陵就说道:“那就杀几只羊做顿好吃的吧,算是请我的,我让人准备一些酒菜和调料当做礼物。”
王兰陵有些同情这些人,迅速又对着金大说道:“金大,去城里买十桶酒,三百斤的酱料,让人中午之前把东西送过来。”
金大迅速说道:“好!”
胡仲没有想到王兰陵这么豪气,兴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方的年轻人。
虽然知道王兰陵很有钱了,但是现在王兰陵随手就是一大笔的挥霍,简直是太有钱了!
三百斤的酱料,对于长途赶路的商队人员来说是非常好的食品,边疆区域的调料也不便宜,食物也相对简单很多。
胡仲立刻让手下去宰羊生火,准备在这里招待王兰陵。
王兰陵很多事情都不懂,在找了一个箱子坐下后,就对着胡仲说道:“坐下说吧,你们带着这么多羊群过来,路上这些牛羊听话吗?有没有走丢的?”
胡仲坐下后说道:“具体的不知道,大致上没有,队里的人都是老手了,知道注意什么。”
王兰陵想到了自己家的山羊,“黑水县这边的羊都挺大的,就是有点蠢,经常会走丢了,也不认路。”
胡仲解释道:“是山羊吧,山羊和绵羊都比较笨,夏天的时候为了躲避蚊虫经常会往逆风的地方跑,没人牵着的话很容易跑丢了,我们的牧民就经常骑马去外面找那些走丢了的羊,一般都是太阳落山前就要清点羊群,不然摸黑找很不安全。”
危险的不仅是野兽,还有一些活跃的人群。
牧州那边的事情对于没去过草原的王兰陵来说,挺稀奇的。
他又看着那些准备杀羊的牧州人,发现几个男人抓到了一只绵羊。
“吃肉的话,不是山羊更好一些吗?绵羊用的毛。”
胡仲也看了一眼那边,有些不确定的说道:“我们那边都是山羊绵羊都可以出毛做衣服,吃的话就是绵羊用来吃,这边的可能是有些差别,大人喜欢的话,我就让人杀山羊吃肉。”
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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