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曹律师突然打来了电话,说是三毛想要请王大满吃顿便饭。
王大满放下电话后,就和口水文匆匆赶到了位中环的一间酒楼。
一到门口,就发现曹律师已经等在那里了。
“王先生,阿文,你们来了。”曹律师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三毛他们已经到了,我带你们上去吧。”
“曹律师,不知洪先生邀请我们过来,是?”王大满疑惑地问道。
“三毛这个人很四海的。他听说因为他的原因导致王先生被思远影业削了十万块,就很过意不去,想当面向王先生表达歉意...”边说,曹律师边把两人请了进去。
穿过酒楼喧闹的大厅,王大满三人来到了一座雅间的门口。
当曹律师推开门时,一阵更加喧闹的声响扑面而来。
雅间内,空间很大,一条白色鹅卵石铺设的小径通向里面的一个小门。小径的两旁,各摆放着一个八仙桌。二十几个健壮的男子分别坐在两张桌子旁,正喝得面红耳赤,不亦乐乎。
这些人对推门进来的三人毫不在意,也没人起身打招呼,仿佛当三人是透明的一般,该吃吃,该喝喝!
在这些毫不顾忌胡吃海喝的人群中,王大满却发现了几个前世港片中熟悉的面孔。
喏!那个喝多了,正往桌子底下钻的,不就是道长专业户吗!
还有,这身形干瘦,长着一张猴脸的家伙,他喝高了后,突然“噌”的一下跳到了椅子上同旁边的人划起了拳。
不要看这家伙其貌不扬,前世的时候,他在娱乐圈的地位可是不低。不光是做武术指导和演员,他还导演过几部卖座的影片。想不到喝起酒来居然是这个德行。
嗯!这个面瓜脸的酒品倒是不错,只是笑眯眯地坐在那里自斟自饮。
这小子在前世的时候也是演了很多港片的,但可惜都是配角,是属于那种你看着眼熟,但就是叫不出名字的演员。
不过,他最后的结局不是太好!和房是龙合作了一辈子,不知怎么的,两个人居然又分道扬镳了。
离开房是龙后,他虽然也有戏拍,但却不像以前那么稳定了。
顺着鹅卵石小径来到雅间里面的小门前,曹律师敲了两下后,轻轻地把门向里推开,呈现在王大满面前的是一间非常精致的小花厅。
花厅的地面由光可鉴人的大理石铺成,两侧的墙壁上各挂着一幅油画,都是世界名画的仿制品,一幅是蒙娜丽莎的微笑,另一幅是向日葵;小门的对面,靠墙摆放着一个小型的红木壁橱,上面摆放着一些像是古董类的瓷瓶、瓷碗;花厅的上方吊着一个莲花状的水晶灯,从上面洒下的柔和光束使得整个花厅显得贵气逼人。
花厅中的一个八仙桌上已经摆满了酒菜,却并没有被动用,坐在旁边的三人只是在喝茶聊天。
看到王大满等人,屋内的三人立刻起身迎了上来。
映入王大满眼中的是三张熟悉的面庞。
中间的那张圆圆胖胖的脸自然是属于影坛大哥--洪新宝的。
但是,让王大满感到违和的是,在荧幕上塑造了无数诙谐、可爱形象的这张胖脸,现实中居然是满脸的威严霸气。只见他叼着一根粗大的雪茄,时不时的吐出一口烟来,再加上那臃肿的身材,使得旁边两位倒像是他的跟班一样。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左边的这一位大鼻子就是影坛常青树--房是龙了。
前世的时候,他可以说是红了一辈子,一直到五十多岁居然还在上蹦下跳地拍动作片,拍出来的片子居然还能有不错的票房,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右边的这位一脸阳光笑容,很有亲和力的就是三人中的小师弟--元标。
前世的时候,王大满一直觉得这位元标比胖子更有亲和力,比大鼻子更有成为国际巨星的潜质。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有这么好的条件,却一直不单飞,独自发展。
王大满心里揣测,也许正是因为元标的条件太好了,一遇风云便化龙,一旦放他单飞的话,他所取得的成就也许会远远地超过胖子和大鼻子。所以这两位便死死地拽住他,不给他单飞的机会。
虽然胖子和大鼻子都没有亏待过元标,只要是让他出演的角色,肯定是那种仅次于主角的大配角。可是,配角就是配角,永远也不可能盖过主角的光芒!
看着迎上来的三人,曹律师立刻上前一步,笑着招呼道:“三毛、阿龙、阿标,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就是福荣戏院的老板--王大满王先生。他身旁的这位是他的助手--宋子文宋先生。”
听到曹律师的介绍,胖子三人明显地楞了一下,接着迅速地收回了集聚在口水文身上的目光,相互之间惊鄂地对视了一眼,然后热情地招呼王大满入席就座。
刚坐下来,没等身为老大的洪新宝说话,旁边早就急不可耐的房是龙抢先开口道:“王先生,你看起来真年轻啊!你的那本寻秦记写得太好了,我那班兄弟每天都要买一份报纸看完之后,才肯开工。”
脸上的肥肉抽抽了一下,眼角斜了房是龙一眼,鼻孔“哼”了一声,洪新宝略带不屑地说:“阿龙,王先生的这种就叫年少有为了,你不要在这里少见多怪的。”说完,他从怀中取出一沓金牛,顺着桌面推到了王大满跟前,“王先生,这些钱请你收下。”
“这...”王大满疑惑地问道:“无缘无故我怎么能收洪先生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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