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皇伸手,从身前桌案上拿起了三封折子。
这是三个相公的请罪折子,分别是韩相公、富相公和司马相公。
“韩相公先留着,富相公和司马相公的请罪折子,朕就允了,借着这个机会将那几块臭石头给搬下去几个,以后做起事儿来,也顺心不少。”
“陛下,这些话您不应该对我说。”
“说说也无妨,皇帝就是个孤家寡人,有时候想找个人说说话都找不到。”
百里香兰点点头,没问什么自己不是人?
她知道,
自己是一把剑。
………
回了军营后,郑凡直接去见了李富胜,虽然这个燕使名不正言不顺,出发点更是临时起意,但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要向主将交差也是必须的。
李富胜坐在自己帐篷里,肩膀上的伤口已经被处理包扎过了,郑凡进来时,李富胜正一只手拿着猪蹄子正在啃着,锅里还有着不少猪蹄在炖着,肉香四溢。
时下,羊肉比猪肉贵,但北封郡因为毗邻荒漠,所以羊肉反而比猪肉便宜,吃一顿猪肉还真有些不容易。
见郑凡回来了,李富胜笑了笑,指了指面前的大铁锅,道:
“边吃边说。”
郑凡没有去捞猪蹄,他在乾皇那儿已经吃了老不少了,再者,接下来要说的事儿,也很难让人有心思吃下去。
果不其然,当郑凡将自己和乾皇说的话以及一路上的所见所闻都说了后,李富胜手里的猪蹄已经停下许久没有再啃一口了。
“大人,眼下,我们该如何是好?”
乾国三边坚守不出的话,那么燕国这次的战略目的就无法实现,你在乾国北方几个郡再怎么驰骋纵横,却终究是一块飞地,飞地的话,一来无法进行有效防御,二来,也没办法对燕国本土进行补充。
最重要的是,王庭和晋国这会儿应该已经动手了。
若是大军再撤回去,这一遭,这一仗,可真的就是白打了,按照乾皇的说法,就是特意过来帮乾国刮骨疗毒来的。
李富胜咬了咬牙,下意识地想要将手中啃了一半且已经凉透了的猪蹄给丢出去,但也只是手腕晃了一下,手指依旧死死地抓着猪蹄。
拿回来,
张嘴,
继续啃着。
不做声地闷啃,且啃了一个再换一个,他吃得很专注,任何一点儿肉都不放过,甚至连骨头都会在嘴里咀嚼几下。
一大锅的猪蹄,李富胜一个人全吃完了,还拿起了碗开始喝汤,一碗接着一碗。
郑凡就默默地在旁边坐着,没有说话。
终于,
李富胜吃好了,他长舒一口气,
似乎是因为吃饱了,那种饱腹的幸福感冲淡了他脸上的阴郁。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虽说,侯爷经常训诫我们说,以后看事情要看得长远一些,但我一直不以为意。
武人嘛,会杀人,知道如何打胜仗也就行了,干好自己的本分,其余的,随他去吧。
其实,李豹和我差不多,他也是个没脑子的家伙。”
李富胜的目光看向了郑凡,道:
“先前你说的话,说给我听就行了。”
郑凡马上应道:“卑职明白。”
李富胜起身,走出了帐篷,郑凡也就跟着一起起身,走了出来。
今日,月明星稀。
李富胜又习惯性地将双手插在了甲胄里,像是个老农一样,微微佝偻着自己的背,遥望着前方的上京城,感慨道:
“听说,乾国人的江南,更是富饶。”
“乾国八成赋税,都收自江南。”
“嗯。”
李富胜吸了吸鼻子,然后清了清嗓子,对着脚下吐了一口痰,
道:
“郑守备,你觉得这座上京城,如何?”
“大人,这次出使是晚上出使,乾人也没能让我看到太多东西。”
“就说感觉,就说感觉。”
“很大,应该,也是极热闹的。”
“是啊,这才是真正的大城,咱们的图满城包括南望城,和眼前这座上京城比起来,就是个小拇指哥儿。
这么大的一座城,这么俊的一座城啊。
它在我眼里,是那般的白嫩,比那白面馍馍还招人稀罕。”
说到这里,李富胜扭头看向郑凡,问道:
“郑守备有子嗣了么?”
“没有。”
“哦。”
李富胜的身子微微摇晃了几下,
道:
“早点生娃好,咱们镇北军里,大家生娃都挺早,因为经常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一般,婆娘肚子大了后,就敢放心地死在荒漠上了。
但说实话,这种日子,过得其实并不好,不过咱们北人,也不觉得这日子过得有什么不对。”
郑凡不知道李富胜为什么要说这些,但还是在旁边安静地听着。
自己这个穿越者,仅仅是有一点点对燕国的归属感,在得知乾皇的命令后,都觉得心里有些沉重压抑,那就别提李富胜这个标准的燕人军中宿将了。
“赵官家说得没错,乾国地大物博,我大燕,确实是苦寒了些,但说句心里话吧;
就算事情真如赵官家所说那般又如何了?
我大燕自立国之始,大燕儿郎就在南征北战中过的日子,也就这些年日子稍微过得安逸了一些,但骨子里的血性可没有丢。
王庭来了,再打回去就是了,反正已经按着他们揍了百来年了,都揍习惯了;
晋国来了,一样打过去就是了,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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