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的时候招数不拘一格,上次扮演的是高贵冷艳,这次是泼皮无赖,他看出来了。
他低头,又看了一眼桌下她的鞋,“所以你特意穿了双低跟鞋,还有和我过手的准备吗?”
叶霓顺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动了动自己的脚,“我穿上高跟鞋气场太强,我怕你一看到立刻条件反射地反感,毕竟我今天是来求人的。”
庄殊又忍不住笑了,“原来还有你这样来求人的……”
叶霓说:“您一传递意思,我就得来,自然是求人!不过您如果一定要告我二哥,我们也不介意免费提供保镖服务。”
庄殊又被逗笑了,略无奈,他来以前,真没想到她还有这一面。
这是硬的不行来软的,软的不行来赖的。
他端起杯子来,看了下表,“那我再给你五分钟。”
叶霓低下头,有风又吹过来,她动了动自己的脚,自己的皮鞋多好!人不同阶段得有不同阶段的定位,服饰,只是最初融入一个群体,自身修炼不够炉火纯青时需要的,而她,从来都不需要那阶段。相反,如今她需要这种反差性的简朴,这是那些特定阶层的社会名人所用的,他们通常喜欢穿着朴素,但是人人认识他们,因为以他们的身份,社会会有更高的道德要求,他们是标杆似的存在。
比尔盖茨裹着麻袋,也还是比尔盖茨,人家的公司,人家公司高大上的产品,才是人家鲜亮的衣饰。
而叶霓用这种“反差性的装扮”,是因为她周围都是年轻才俊,她不想有机会被人诟病,她是为了钓金龟婿,才和这些人交往。
她也不想用自己的光环去吸引他们,她要和他们拼智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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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间里
侍应生站在中间的位置,两男一女的视线都在他身上,那孩子略紧张,“就是这样,庄先生问她要什么,她点了芒果汁。”
“谁关心这个。”常一百身子后靠,“他们说了什么?”
“就说了刚刚我说的那些。”
“其他的,有价值的呢?不是关于点东西的。”胡晓非替常一百追问。
那孩子摇头,“就没了。我过去送东西的时候庄先生都不说话。”
常一百烦躁地摆手示意他出去,那孩子刚关上门,常一百身边的女孩就问,“为什么你们要这样追问?”
常一百侧头看她,女孩长发飘飘,容貌艳丽,他抬手,拽起那女孩的一缕头发说,“你去外头和朋友玩,一会我去找你。”
那女孩说,“今天你生日,不是应该我陪着你招呼客人吗?”
胡晓非看了她一眼,靠向沙发不再说话,包间里只有他们三个,常一百让她出去,自然是要和自己说话,这女孩没眼色,或者眼里把自己太当回事。
就听常一百说,“陪我招呼客人是我未来女朋友的工作。”
胡晓非看着自己的电话屏幕,听到这句他笑了,够绝!室内安静片刻,他余光扫到那女孩站起来出去了。
他立刻拿着手机凑到常一百面前,“快看看我刚拍的。”
常一百看着上面呆头呆脑的叶霓,还有胡晓非如同举奖杯似的握着叶霓的手,常一百也笑了,“你这像是奥斯卡说感想时候那些明星的动作,只不过人家抱着奖杯,你抓着她的手。”
“没办法,情况特殊。”胡晓非对着自己的电话笑,他很喜欢这张,“我已经给我爸说了,她又不让我拉手。不这种突击一下怎么行。”
“真傻。”常一百厌弃地看向他,“你不会对着她的脸照一张,然后随便找个女孩抱着你,搂着你,然后随便你拍一堆,最后把她的照片ps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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