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眉角。
他靠在回廊下,五年前的青涩少年,现在已变成棱角分明的成熟男子,锐利的眼镜遮住清澈的大眼睛,闪着锋利的寒意。
她知道他的长相向来都是人群里一眼望去就见他的,现在依然,却像换了个人般,犀利,尖锐,如同毒药。
夏静生,21岁起,他的名字刻入她的命。
恍惚地想起那日的阳光也是不输今日的温暖……记忆里的大学校园,杜鹃花开正好,老香樟的味道弥漫不去,娇俏的女孩,拉了男孩的手:“小静,小静,你看,你叫小静,我叫大雄,我们是不是天生注定在一起?”
下课的时候校园里总是喧闹非凡,周围是来来往往的人群,男孩微恼,耳根盛开淡淡的红晕,咬牙低语:“熊晓苗,你再喊我小静试试看,你也就是个伪大雄!”
嘴里边骂着,手却是轻柔的,指尖拨去女孩头上的花瓣,如春风般的轻柔,以至于女孩都没有注意,还是在咕噜。
人来人往的,有人回头看了一眼,男孩窘了,手中的“流体力学”招呼上去。
女孩“啊哟”叫了声:“夏静生,你打我脑袋干嘛!”
曾经,他也是大学里的天之骄子,没有这样一副冰冷的眼镜,却有着柔软的发,紧握她的手的温暖大手。
而今,他的上了定型的发仿佛根根分明的坚硬,阳光在发稍镀上金属色。
她才发现他今天的打扮极其正式,稠光的西服,宝蓝色的领结,犹豫了半天,想开口的“你好”吞回肚子。
人生真是讽刺。他说过的话仿佛还在她耳边,她记得他喜欢的电影,她到现在还不敢再听他曾唱给她的歌,她在美国走遍超市,只为找最接近他喜欢的黄纸包柠檬味的糖果,这样的两个人,数年在见,却是在别人的婚礼,抑或是,他的婚礼。
她扯嘴笑,说:“恭喜”。
说完在心里骂自己的丑样,言不由衷,连自己都要瞧不起自己。
可是,她除了“恭喜”还能说些什么,头别向一边,耳里是流水的“沙沙”声,怕一低脑袋,眼泪就要流下里了。
良久,他说:“不是我的婚礼,做伴郎而已。”末了,加了句:“你就那么希望我结婚?”
声音凉入骨髓,仿佛血管里都密密地冒出汗来。
她不敢说话,无所适从,偷偷瞄了眼,才发现他手里握了瓶红酒,也对,哪有新郎结婚拿着酒瓶满场跑的,她这才想起新郎是他的大学舍友,与他的相遇太过突然,几年的担心,紧张,一见面就想到最坏的情况。
想来,是她自找的,埋怨着,心里却舒畅了点,但还是为他的冷意所伤,虽然是她咎由自取,但这样的话听在耳里是心痛的。
她以为就是不能在一起,还是能做个普通朋友的。后来想来,是她幼稚,爱啊,恨啊,永远都没一句陌生人般的:“你好吗?”来得虚伪伤人。
如果再相遇,请不要问我“你好吗?”,你到底是想让我答“好”还是“不好”?
她低声说:“对不起”,声音微颤,不仅仅是为了她的误会。
他变了脸色,眼里似要喷出火来,咬牙切齿:“熊晓苗,你不要和我说对不起,你说对不起是对我感情的侮辱,你不欠我什么,我心甘情愿的!”
她抬头想看他的脸,却只看到他挺直的傲然的背,快步消失在转角。
她捂了捂自己的眼睛,跟着,也慢慢走出廊去。
很快地,梅娆就来了,偷偷摸摸告诉她:伴郎是夏静生。
熊晓苗叹气,唉,这话早该说的。算了,咧嘴笑笑,看着站在新人旁边,身后跟着脸圆乎乎的可爱伴娘的他,这也是她与他最后的遇见了吧。
夏静生,我们这辈子太多的遇见,太多的错过,一不小心就把缘分用光了吧。
谁的婚礼让谁醉
梅娆和熊晓苗入席,新人说话,男的是刘峰,微胖,老好人一个。熊晓苗那时跑夏静生宿舍跑得勤,老叫他“疯牛”。女的是韩薇,瘦小的爽朗女孩。
一个是她的初中同学,情缘是一起携手上过厕所。一个是她的大学同学,成天说:“小静老婆,我请你吃饭,但是你们夫妇先请我吃顿饭。”
这样的两个人,如今成长,如今携手,生活真是很奇妙的事情,熊晓苗不由感叹。
“噼噼啪啪”地鼓着掌,眼角泛红,昔日一起成长的伙伴,如今能够一起幸福,世上最美的事莫过于此。
熊晓苗兴奋感动之余,却没有发现伴郎瞥了眼她泛红的眼角。
夏静生其实本不愿意当伴郎,但他是媒人,天知道这完全是巧合,一个是他大学舍友,一个是高中同学在路上酒席间偶遇,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喜欢做媒婆,他只是礼貌性地介绍,原来万事都有着因果。
他不经意地瞥过她的眼,习惯了在人群中望向她在的地方。
这个笨蛋,和以前一样老是为别人的成就而感动得像自己的事一样。
他是知道她要过来的,刘峰打过电话说给她寄了请贴,他在那头没有说话,心慢慢收紧,刘峰却以为他是不想见她,赶紧说:“她没回来,找梅娆代收的,估计是会不来。”
天知道他有多少次盼望着她回来,她的签名一换再换,他一看再看,看到他的“3月回国”,他的心再一次狂跳起来,如同毛躁的少年,坐立不安。
她走后,他不是没有勉强过自己,只是没办法,也就随着性子下去了,直到有天有人问他:“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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