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边眼睁睁看着你与他人恩爱,抑或是远远离开让你在漫漫时光中将我遗忘,倒不如死在你眼前,死在你夫君手中,用这种方式,让你永远记得我。
爱情有许多种定义,于我而言,这便是永恒。
白清梧早已起身,望着场中情形,手撑着面前的几案,有些承受不住。
胡林的身形渐渐模糊,最后化作一道红光,直直射向白清梧。
白清梧眼睁睁看着,完全忘了闪躲。
千铘往前走了一步,终究没有阻止。
橙舞和白恒迅速往白清梧飞去。
红光在白清梧面前停住,化作一朵曼珠沙华,缓缓旋转。血色的花瓣柔柔伸张着,极尽妖冶艳丽,足以令百花失色。花心微微张开,似在诉说着绵绵情意。
竞技日第一天,他送你七色曼珠沙华,你笑得那么美,在他怀里露出我从未见过的表情。我嫉妒得要命,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今天,我用自己的血灌溉成这朵世间独一无二的曼珠沙华送给你,只求博你一笑——你可曾明白我的恋慕?
——“戎强很可爱吧?”
终于鼓起勇气去搭讪,却想了个无比笨拙的开头。
——“姑娘可真是厉害,那么多人形獾,竟一个人就对付了!胡林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拼命找话题,却似乎拍错了马屁。
——“白晴?很好听……”
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却是假的。
——“等出了姑惑山,我再找你出去玩,可以吗?”
期待着还能再见,却不想,再见时,即是破灭时。
生命漫长如我们,在姑惑山的十七天,于你而言,不过是短短一瞬,于我,却是一生了。
白清梧看着,捂住嘴,泪如雨下
曼珠沙华缓缓旋转着,无声倾诉。
有大片寒鸦飞过空中,冥冥之中,像是有什么东西,终于被带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白天半天写几个字,晚上停不下来,我的脸完了t^t伐开心
第39章重回北荒
竞技日过后,白恒回了大荒。
一次宴会过后,云胡得到了魔君的重用,开始频繁进出魔宫。
蓝猎又溜到凡世去玩了,留下寂寞空虚冷的基友緑决,每天准时到魔君面前婆婆妈妈念叨蓝猎的不是好几十遍。
橙舞跟紫玺还是不清不楚的,每天上演着“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戏码。
一切平静却又不平静地慢慢走着,没有任何改变。似乎所有人都已忘了竞技日最后那天发生的事,忘了那个眉清目秀的少年郎,又或者,即便记得,脑海中也只余下一个疯狂而恐怖的印象。
在人们的口耳相传里,那不过是一个不自量力的家伙,为了成名,活该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但白清梧知道不是他们说的那样——尽管她想破脑袋也没想明白,胡林究竟为何会做出那样的举动。
直到后来,她向橙舞说出自己的疑惑。
当时橙舞的表情很奇怪,她说:“难道你不知道云胡喜欢你么?”
白清梧登时就愣了,结结巴巴道:“不,不会吧?”
橙舞鄙视地看她:“怎么不会?不然他何至于绝望到自寻死路?也就你这笨蛋才看不出来。你看啊,像魔君那么聪明的话,在竞技场就看出来了”
“什,什么,千铘也知道……”
橙舞白了她一眼:“只有你不知道。”
后来,白清梧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魔宫的,只记得整个人都是懵的,脑子里像一团浆糊,无限循环几句话。
胡林……他……喜欢她……
他……是因为她……才挑战千铘的……
他……是因为她……才死的……
从那以后,她开始让自己变得很忙,播种、浇水、松土、施肥,田里忙完就跟着茶道的书学泡茶,甚至她还开始写书,一本关于她这些年去过的地方的山水地理,见过的妖兽神兽的书。
只有这样,她才能忘记那个笑容温暖的少年郎,忘记抽屉里那朵血色的曼珠沙华。
有一日偶然碰到云胡,白清梧第一次见识到了他不冷静的样子。
他冷眼看着她,毫无平日里礼数周全的样子。他盯了她半晌,然后不紧不慢地嘲讽道:“看样子魔后娘娘过得很好,并没有丝毫愧疚不安,倒是云胡想多了。”
白清梧曾听胡林提起过云胡跟他关系很好,也就能理解云胡的心情,于是也不多做计较,自己转身离开。
所幸云胡并没有不依不饶地跟上来,只是不冷不热的的嘲讽却尾随而至。
“云胡祝愿魔后娘娘永远不会因求不得而绝望,永远不会因得而失悲伤,永远能如此冷心冷性、天真无忧。云胡,真诚地祝愿娘娘。”
白清梧回过头,粲然一笑:“谢谢,你也是。”
这个小插曲并没给白清梧带来多少不快,一是她能体谅云胡,二是她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其实比起愧疚,抑或是感动,生气或许还要多些。气他如此偏激,气他如此不爱惜自己的性命。
爱一个人,应该是宁静平和的,而不是狂热偏激的。是给予而不是索取,是努力地与之并肩而不是成为他的负担。
爱是动力,而非阻力。是成全,而非刁难。是拼了命也要让他幸福,而非若不能与之携手就去拼命。
因爱一个人不得而放弃自己的生命,并不是什么伟大的事,而是自私到心里只容得下自己,完全不考虑别人是否会因自己的死而难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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