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父亲就是这个样子,可我才认识他一天,你说我是不是傻?”
小机器人的大眼睛忽闪忽闪,这代表它的程序正在飞快地搜索着什么,崔眉好奇地等待片刻,蓦地听到少年吴骏孙朗朗而诵的声音。
“假如我今生无缘遇到你,
就让我永远感到恨不相逢——
让我念念不忘,
让我在醒时梦中都怀带着这悲哀的苦痛。
当我的日子在世界的闹市中度过,
我的双手捧着每日的赢利的时候,
让我永远觉得我是一无所获——
让我念念不忘,
让我在醒时梦中都怀带着这悲哀的苦痛。
当我坐在路边疲乏喘息,
当我在尘土中铺设卧具,
让我永远记着前面还有悠悠的长路——
让我念念不忘,
让我在醒时梦中都怀带着这悲哀的苦痛。
当我的屋子装饰好了、萧笛吹起、
欢笑声喧的时候,
让我永远觉得我还没有请你光临——
让我念念不忘,
让我在醒时梦中都怀带着这悲哀的苦痛。”(注)
晚霞淬火,夕照流金,崔眉在发红的天幕下怔忡地听了一会儿,她想起两年前她在这样的时刻许下的三个愿望,斯情斯景都恍若隔世。
“泰戈尔的诗啊,”崔眉含笑捏了捏小机器人的毛尾巴,“谢谢宝宝。”
也谢谢你,我未曾谋面但心意相通的爱人。
…………
……
下午的下班时间是五点半,崔眉把小机器人送回宿舍,匆匆吃完饭,按照刘灵当初带他们一日游的印象找到了主办公楼。
别的员工都是通过内部邮箱收到人事处的邮件,她现在连台电脑都没有,好在走到这里就不怕迷路了,她眼尖地瞅见好几张熟悉面孔。
“裴……裴甜甜!”她扬手叫道,她还记得那男孩子枣红色的马尾巴。
“是裴莘田。”他郁闷地纠正道,旁边站了个笑得打跌的小卷毛,指着自己的鼻子跃跃欲试地追问:“那我呢我呢,姐姐你记得我的名字吗?”
崔眉苦笑了下,她就记得他的浣熊尾巴让她蠢蠢欲动地想摸,还有裴莘田管他叫“狒狒”……当下果断转移话题。
“你们现在在哪个部门?”
“我们都在开发部,”小卷毛立马上当,“甜甜以前在开发部实习过,我们头儿可喜欢他了。”
崔眉见他与有荣焉的样子,对同伴的领先半点嫉妒都没有,心情很好地对他笑了笑。
“他以后也会喜欢你的,你这么可爱。”
“啊?”小卷毛被突如其来的夸奖“噌”一下羞红了脸,不喜反惊,慌里慌张地跳开半步,屁股后头的浣熊尾巴都吓得炸翻了毛。“姐姐你不要吓我,我不喜欢你的,不对,我不讨厌你,但我也不喜欢,啊我不是那个意思!”
崔眉和裴莘田“哈哈”地笑起来,一人伸手捏住小卷毛一边脸颊,崔眉还趁机偷摸了把浣熊尾巴,手感果然不错~
三人正闹着,身后蓦地传来一个低沉男声:“借过。”
这声音近得就像响在崔眉耳畔,熟悉得就像她脑中想象出的声音,但她又知道那是真实的,因为她看到了他的影子。
他的影子铺陈在地面之上,夕照余晖从他的身后照进来,他的影子被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边,与她的影子相依相偎。
她还感觉到了他的呼吸,他的热度,他几乎就贴在她身后不足半米的危险距离,整个人都像一座小小的火炉,向外辐射独属于他的充满侵占性的气息。
崔眉霍然回首。
果然是吴骏孙。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亲爱的青沫和亲爱的给我的雷!
注:这首诗有说是献给爱人的,有说是献给父亲的,我看了下流传的译本是冰心的,和流传的英文一样也只有诗没有序。反正词意合适,用在这里就当献给父亲吧。
☆、第十一章真实的吴骏孙
这当然不是崔眉两年后第一次见到吴骏孙,但上次面试时她毫无心理准备,紧张又忐忑,根本不敢多看他。
现在他就站在她半步之外,她仰起头,他也正微微垂首,她第一次在光天化日之下直面这张脸。
吴骏孙和她记忆中同样俊美,现实生活中很难见到这样出色的五官,而且因为他年纪尚轻,气势里还带一股子少年的锋锐,使得他的美貌多了攻击性,看两眼也会有被刺伤的错觉。
可奇异的是,当他那双上平下斜的眼睛向下看时,浓密的睫毛遮挡住他灼灼的目光,他性格中有棱有角的一面仿佛也同时被隐藏了起来,他又显得慵懒而随性,懒洋洋得恍若下一秒就可能睡过去。
崔眉不知道她对吴骏孙的后一点看法无比接近事实,他常年缺觉,可不就是随时都能倒地睡着吗?她与吴骏孙对视一眼,这一眼的时间长度显然超过了正常人的社交礼仪,吴骏孙先败下阵来,阖目避开她注视。
他今天只穿了一条仔裤和套头衫,乍看来和周围其他的it男并无不同,头上还戴顶棒球帽,长长的帽沿拉下来遮住眼睛。
“请不要在公共场合嬉闹,”他理直气壮地斥责,“你们挡到大家的路了。”
嗯,如果他的尾巴没有从一见面就欢天喜地缠上来勾住她的小腿,崔眉面无表情地想,她说不定还真的信了呢!
小卷毛本质上是老实孩子,闻言真的以为自己犯了众怒,一句话不敢辩驳,乖乖地让路到侧旁。裴莘田却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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