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到连名字都成了她。
并非害怕忘记,有一些东西,是刻入骨髓,永远无法忘却的。
他只是想要在别人喊着自己名字的时候,能够记住她。
他是谁不重要,但他想要让扶桑之名,能够永存于世间。
哪怕曾经的经历都成了神话,成了传说,最终连寥寥数笔的记载也不存,世人也必须记住,扶桑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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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凡人的眼里,神大多是冷酷无情的。
要不然,也不会有类似牛郎织女,天仙配之类的传说了。
这其实真的很冤枉。
我私以为,神的情,比人要真挚纯粹的多。
爱了就是爱了,恨了就是恨了。
认定了,就不会回头。
过程是一回事,结果是过程之后才需要考虑的东西。
没有努力过的人,没有唏嘘结果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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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於我归处。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於我归息。
蜉蝣掘阅,麻衣如雪。心之忧矣,於我归说。”
一曲终了,琴弦微微颤动。
我不甚理解的看向林贤,道:“你这么喜欢这首歌吗?”
“众生如蜉蝣,旦夕朝暮。”
“所以。”
林贤微微一笑:“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我托着下巴道:“可以理解成,或者就要好好享受,能享受一天是一天吗?”
林贤道:“这样理解也好。”
我微微叹了口气,道:“若是真的有人这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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