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厉害,我这个小弟实在是佩服佩服呀!”赞赏流露于字里行间。
心里却没那么激动,用大腿想也知道,柳义碰到的山崩不是巧合,而是轩辕动了手脚。他没出手,却给了轩辕辰一个告诫,告诉他自己已经忍了很久了,他要是再居心不良,可能下一个不是敌国,而是他。
就是这么把那五千人活埋在了山里,这手段着实是有些残忍了些。但他和柳义之间,肯定是有一场硬仗要打,真出手了,以柳义柳字军的手段,绝对不止杀繁城五千人性命。轩辕杀人是迫不得已,却也将繁城的死伤,降到了最低。
想到这,沈离还是不免觉得轩辕是个善良的好大腿。
风澈看见她这么夸他心爱的主子,笑得跟花儿一样。临走时提醒她收拾东西,两天后江家要举办庆功宴,要拾掇拾掇,扮得漂亮一些去。
沈离心里想纳闷,这两日后才是庆功宴,为啥子这时候就来提醒她打扮?正奇着怪,风澈说,“主子说了,你这张脸长得太惨淡,要比正常人多收拾十多个时辰才有脸带你出去见人。”
“!!!”
沈离气呼呼地继续躺下,翘着腿,继续看她的书。心里想,奶奶的,说我长得惨淡?!轩辕七为什么从来骂人都不带脏字儿?!就他这种脾气,要不是有点能力有点钱,我稀得跟他打交道吗?还去什么江府庆功宴,长得不漂亮去了不是丢人嘛!
一连两天,她都躲着事,躺在花树上,专心致志地研究她的茫茫回家路。
根据古籍记载,还有好几个人不小心闯进大荒,后来又从大荒去了九州,最后兜兜转转地又转了回来。她暗忖着,虽然那几个人是千万年以前在几个大陆间穿了个来回,但既然他们成功了,就证明,这条路没问题。危险重重是不害怕的,沈离就害怕连希望都没有。
给自己列了个清单,规划着自己回去的路线。路线只画了一点点,以后知道哪条路通再往上加。回家的路是知道了,路费可还是筹集得不多。沈离绞尽脑汁地想,可能有什么办法自己挣些外快,秀秀跟她说,“那你去江家呀,江家一直富可敌国,连花园里搭花的架子都是镶宝石的,你去那里抠块草皮,说不定钱就够了!”
沈离不太相信她的话,“要是江家真那么有钱,为什么不在秦江城那种夜夜笙歌的繁华地方,反倒跑到繁城这清净的小城里待着?”
秀秀又叹了口气,站起来走两步,弱柳扶风的样子,点点泪珠,“江家以前一直和我们大离交好,大离被灭,江家觉得大殷天子无情无义过河拆桥,不满天子对亡离贵族的遣送安排,发誓再与王都狼心狗肺的臣子无关,一怒之下搬来了荒凉的繁城。”
沈离微微皱眉想了想,觉得这江家有魄力,就算不是为抠草皮,她也要去看看这有胆识有个性的家族!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么,有人么?来勾搭个,收藏个么?(笑哭~)
☆、第12章
既然轩辕说她长得太惨淡,那沈离就不能以女眷的身份随他出席。简单地收拾一下,穿上和风澈一样的衣服,扮作他的侍卫。
沈离长得偏英气,女装比不得那些小姐贵人,但是,这种束身的衣裳却有一种别样的魅力。所以之前在九州,她以这种男性装扮出现在林府帮忙捉鬼的时候,林家小姐偷偷给她写了不少情书,说她虽长得白皙嫩气,但是极有魄力,和追求她的那些世家公子简直不是一个档次的。沈离越是拒绝,她就越坚持,说什么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羞得她抓完鬼就溜了,连赏金都没来得及拿。林悦儿硬是带着她爹爹和媒婆上门去说媒,却看见沈离和慕也在秋禾湖湖边七搭八搭粘在一起,以为她是断袖,哭哭啼啼跑回去,还大病了一个月……想来这是沈离唯一的一次“红颜祸水”的经历。
沈离站在轩辕面前的时候,轩辕正在穿衣服,她伸手拿过来一个束腰的镶玉衿子给他系上,手法娴熟,说,“我跟你说,以前在慕家,适逢节日,我们都得穿汉服,我就得帮慕也束发更衣,就是可惜了我一直太清纯,不敢伸手去摸他六块腹肌,现在想想,还真是后悔。”
沈离还在纠结这件事,脸上一片惨淡,也没注意轩辕脸上怪异的表情。待她系好,轩辕摸摸她的头,“那你要不要试试我的?”
沈离连忙摆手,“不不不……男女授受不亲授受不亲……”
眼角却瞄着他,轩辕的身高身材比例,那简直是天生的衣架,这玄色刺绣镶边袍子穿在他身上,身材极致地好,又显得雍容华贵,帅得无法用言语形容。趁着穿靴子的时候她突然凑过去问他,“帅哥,听说江家富可敌国,草皮子都是金的?”
轩辕眼也不抬,“以前是,现在落败了,你要是想靠江家捞油水挣路费还不如直接求我……”他拍拍沈离的脸,暧昧地,“那样的话,来得更容易些。”
沈离立刻求他,“那你能给我点钱做路费吗?”
轩辕干脆地蹦出一句话,“不能。”
沈离“切”了一声,转过身去帮他整理昨天换下来的那套白锦缎袍子,摸了摸那腰带,一折手,将他腰带上镶的那颗羊脂玉抠了下来,偷偷地塞在了袖子里。
江家其实跟慕家差不多大,也和慕家差不多档次的繁华,哪里像秀秀说的那样金碧辉煌。她跟在轩辕后面晃荡了半天,压根没见到什么金草皮。
因为穿着男装,又是和风澈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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