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娇滴滴地想到花园里荡秋千。
夏至胸撞如鼓,神色间却已平静下来,小姐没有害怕,那她更不能惊慌。
这人不是崔起那种想绑了小姐换银子的恶奴,他是官府的通缉犯。
他藏在这里只是为了躲避两个捕快,捕快们没有抓到人,此时可能还在周围搜索,对啊,这人的处境也很危险,比小姐更危险。
她走近一步,笑着说道:“表少爷还在外面等着,小姐您别玩了,快点换衣裳吧。”
“好......啊......”罗锦言笑着答应,不动声色地看着抓住手臂的那只手,那只手紧了一下,似是在迟疑,但随即便松开了。
见那人终于松开小姐,夏至迅速伸出手去,把罗锦言从他身上抱了起来。
厚重的迎枕重又放好,那人像最初时一样,藏身在迎枕后面,听到两个小姑娘轻声的嘀咕夹杂着布料的窸窣,本应压抑紧张的气氛,却在不经意间,透出一缕轻松。
待到李青风上了骡车,罗锦言和夏至都已换上女装,看着表妹略带得意的小脸,李青风摸摸她的小脑袋,笑着道:“打扮这么漂亮,一会儿沾上蟹膏蟹黄,可别嫌丑哭鼻子。”
罗锦言咧开缺了门牙的小嘴,笑容灿烂明媚,令这狭窄的车厢里也似乎明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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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后庭花
金秋时节,丹桂飘香,正是吃蟹的好时候。
李青风生于江南,长于江南,他喜欢河蟹,江苏的河蟹,要到九月里才最肥美,九月吃蟹黄,十月食蟹脂,此时未到中秋,李青风还担心螃蟹太瘦,没想到却是满满的膏满黄肥。
他原以为在北方吃河蟹,不过就是吃个蟹味而已,却不知状元楼竟能搞到这么好的河蟹。
见他有些惊愕,罗锦言笑道:“胜......芳......蟹......”
胜芳蟹产自北直隶,以中秋前后最为鲜美,就连宫里吃的河蟹也是产自胜芳,而非李青风认为的江苏和安徽。
一旁的伙计陪笑道:“姑娘是行家,咱们状元楼每年秋天都到胜芳挑螃蟹,挑出的螃蟹养在大缸里运回京城,个个新鲜,连个打蔫的都没有。”
罗锦言不喜吃河蟹,她爱吃海蟹,两世都是。
尤爱清蒸一味。
状元楼里很少有人点这个,都是奔着河蟹来的。
见她吃得香甜,李青风打趣的问她:“肉粗,还有腥味,有何喜欢的?”
夏至剥了蟹腿,喂给罗锦言吃,罗锦言咬了一小口,笑mī_mī地对李青风道:“肉......多......够......爽......”
李青风一口菊花焗蟹险些嗌住,这个细瓷白玉似的小表妹常有惊人之举,比如说在天桥砸下一串铜钱,比如说这句“肉多够爽”。
有了这两次的事,他觉得如果有一天,他看到惜惜就着鸡腿喝烧刀子,他也一定不会大惊小怪。
小表妹真是有趣。
四郎读书很好,他会发现惜惜的好吧?
想到这里,李青风宠溺地摸摸罗锦言的脑袋,以后惜惜和四郎订亲,就是他的弟媳了,他再也不能像现在这样,摸她的头,带她出来玩儿。
李青风不免有些遗憾,如果惜惜是他的胞妹就好了。
他忍不住又摸摸罗锦言的头。
再次坐上骡车时,夏至拨长脖子向迎枕后面看去,放平的椅背重又立了起来,那人已经不在了。
夏至长长地松了口气,正想告诉罗锦言,却见她笑逐言开地听着李青风讲他小时候去乡下抓螃蟹的趣事,倒像是忘了骡车上曾经还藏过一个人。
或者,小姐早就猜到那人已经走了吧。
李青风口才极好,讲得绘声绘色,罗锦言听得入神,双眸亮晶晶的,这些是书本上没有的,就连游记中也没见记载,什么时候,她才能像表哥这样,走出昌平,走出京城,走出北直隶,去看看大周景物志中那些名山大川,领略各地的风土人情。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见女儿在京城住得开心,罗绍决定改变原定计划,索性过了中秋再回昌平。
京城的中秋节一定比昌平热闹,以后女儿长大了,很难有机会来京城玩了,索性这次玩个痛快。
“过了中秋,若是你还没有玩够,那就过了重阳再回去。”
罗绍笑声爽朗,罗锦言觉得这样的爹爹和昌平时不一样,即使偶尔遇到同科,他也没有装跛,罗锦言送他的那根核桃木寿星公的拐杖,从昌平带到京城,除了第一次出门时用过,后来再没见他拿出来。
如果爹爹能够振作起来,别说重阳节了,就是住到元旦都行。
杨树胡同的宅子不大,罗绍住在正房,李青风住在东厢,罗锦言住在后罩。
罗锦言刚刚回到屋里,就有小丫头过来禀告,清心茶铺的鲁掌柜来了。
李青风和罗锦言昨天刚刚去过清心茶铺,怎么鲁振平今天就过来了?
罗锦言在后罩的小厅里见了鲁振平。
“大小姐,有件事......”
罗锦言之所以让鲁振平开间茶水铺,就是利用六部和各院官员们在此小坐的时候,打听朝廷内的消息,了解京中局势。
鲁振平并没有感觉奇怪,罗绍好端端的差使让人顶了,如今赋闲在家,他想关注朝中情形也是应该的,否则想抱大腿都不知该抱哪一条。
罗绍是进士出身,自己拉不下脸,让女儿出面这也无可厚非。
“皇上欲立一位典乐女官为妃,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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