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子衡是个很有上进心的男人,不会甘心与平凡与碌碌无为的生活。想到这,也愈加为他的选择感动。他终是为了她放弃了出国深造的机会。十年前,出国留学还是条很有前途的路。
“你会嫌我没钱吗?”陆子衡问许茉,神色看似无异,许茉却从他眼底看出一丝忐忑。他在担忧。因为江易辰吗?是啊,陆子衡不是江易辰那样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少爷。
只是感情的事,从来不是金钱能够完全决定,尽管物质是基础,可她许茉不在意那点钱,也不在意那点名。上辈子,这个男人守候了她十多年,连命都给她了,还有什么比得上?她还有什么好犹豫?
“当然会嫌弃。”许茉佯装不高兴,陆子衡瞬时间眼神黯淡下去,许茉语气一转,“但还是勉为其难嫁给你吧,富豪都是从diao丝开始升级的,据说我爸以前也摆摊卖过皮鞋。”
陆子衡眼睛又亮起来,裂开嘴笑着露出虎牙,许茉食指敲了敲那颗白亮亮的牙齿。
陆子衡把许茉抱进怀里,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表达,只把许茉抱得更紧了。
“茉,你真是这个世界最好……最好的女人了。”
“知道就好。”
“什么是diao丝?”
“就是一种……一种很有潜力的人。”
“那我一定是diao丝。”
许茉被陆子衡抱着,心头的幸福感直线上升,自从冷战之后,她发现自己深深喜欢上他的拥抱了。
悠闲了大半年,从下个月起,许茉也要开始工作。许茉问了陆子衡的打算,陆子衡说想要开个陶艺店。许茉听了觉得这想法不错,她看过陆子衡房间里那些陶瓷小玩意,比她在看过的那些陶瓷名品还要精致独特。天赋果然是个很神奇的东西。
陆子衡拿出一个指头大小的小陶瓷杯,红白相间,用一根红绳子串着,放在许茉手心里。
“这是什么?杯子?”许茉打量着手心里的小东西,红彩亮亮的,很夺目。
陆子衡握住许茉的手:“这是我这辈子做的第一只杯子,也是最后一只……”
送杯子,就是送出自己一辈子。
许茉欣然笑纳。
“那你为什么不做大一点?”
“这样方便携带,你可以天天带在身上。”
“你这是拐着弯儿的要求我要天天带着吗?”
“……”
“好吧,我批准了。”
许茉与陆子衡靠在一起干坐了半下午也没觉得无聊,反而觉得舒心又快乐,看着手腕上的小瓷杯心里乐滋滋的。是以,当后来陆子衡为别的女人戴上同样的东西,送出他一辈子时,她怒火中烧的将这只杯子当面摔得粉碎,与他决裂!
“你怎么都不问我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许茉犹豫了许久,终于问出心里的疙瘩。她和江易辰又恢复婚约了,陆子衡却从没有问过她。
陆子衡低头看着她,眼神深邃:“因为我相信你,所以我不问。”
他说了谎,不是因为相信她而不问,而是……就算这一切是真的,他亦无法放手让她离开。就算她对他的好是假象、是毒药,他也甘之如饴,心甘情愿落入她的陷阱。只要她喜欢就好……
陆子衡内心对自己有着一种鄙夷,鄙夷自己爱得如此卑微,却还是不愿放手离开她……
傍晚,晚霞红成一片,山顶在墨蓝的苍穹下更显苍翠。高靖又邀来了几个发小之中的秦朗,江佟玲夫妇听说晚上要燃篝火烧烤,竟是也狂奔赶了来凑热闹。另外还有对打猎经验丰富的猎人夫妇。
枫香山上南边有一条山涧,淙淙的流着,篝火的位置就选在小溪旁平坦的石子地面。
高靖给陆子衡和新来的几人做了介绍,算是认识了。
趁着天还没黑,男人们的工作是在山里捡柴,女人们在老猎人老婆的带领下收拾食物。江佟玲笑言,这分工倒是像足了原始社会。丈夫李禄吉大赞很形象。
夜□□临,篝火熊熊,柴木烧得哔哔啵啵的脆响。火苗如星子,冲上天空。焰火如同一朵火莲在石头上燃烧。
几人围坐在篝火边。火上架着只兔子,老猎人烤肉的技巧很娴熟。
长大之后,很少再有这样相聚玩乐的时间,现下这样的光景倒是让高靖江易辰几人想起了少年的时候。现在想来,那些年少时光都已不知不觉渐渐远去了。
高靖与江易辰表面上似也忘记了中午的不快,几个男人坐在一堆,喝了些酒,兴致都很高,玩起了猜棍子长短的游戏。一人握着一把木棍子,找最短那根,猜不中就罚酒。
许茉、徐筱瑾、江佟玲三个女人坐在一边,却有些沉默。江佟玲看了一眼徐筱瑾,心里奇怪。不知高靖是怎么想的,把这个女人叫来做什么呢?明知道她是江易辰和许茉的插足者呀。
江佟玲故意和许茉嫂子长嫂子短的聊着,不理会徐筱瑾。徐筱瑾脸色越来越沉,只觉自己快要无地自容。她有她坚持的自尊和骄傲,可现在,似乎那些她曾经坚持的清高都变得廉价又可笑了。
江佟玲聊了一阵之后就被丈夫李禄吉搂了过去,帮他猜长短,于是只剩下徐筱瑾和许茉两人,犹如篝火旁放的两尊冰雕,坐在一处各自沉默。
就在许茉打算也凑过去加入那边热闹的阵营时,徐筱瑾忽然对她说:
“对不起。”
许茉看了徐筱瑾一眼。
“为什么和我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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