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的成绩非常好,只要交了论文,完成答辩,就可以顺利毕业,再说当时二人同在文学院,她对文学方面的东西比别人熟悉很多。她那时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让他放心实习。她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查了许多资料,几乎天天对着电脑,本来双眼视力还算可以的她,最后离不开眼镜了,有几天甚至因为用眼过度,引发了结膜炎。这两个月里,他一次都没有回学校看她,在外面租了房子,在一家挺大的广告公司做总经理特助秘书,总是说自己很忙很忙。凌芊见他这么忙,就很少打扰他,碰上周末才去他租的房子里打扫、做一顿饭给他吃。他给她的回应仅仅就是一句:“你真好啊。”但这么一句话,已经可以让她高兴好几天了。
凌芊想到这里,握拳狠狠打在旁边的墙壁上,手上的疼痛她丝毫没有感觉,因为她实在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来发泄心里那熊熊的耻辱感。她永远不会忘记他在愚人节那天打电话跟她说他已经跟一家公司签了合同,要留在那个公司工作,她还来不及恭喜他,就得到他不知道用什么逻辑推理出的一个结论——“所以,我们分手好了,我想把心思用在工作上。”
她一听,手机就掉到地上,当她拣起来的时候,他已经挂了电话。她急得马上翘掉整个下午的课,去他公司找他。
他明知她在楼下,却故意磨磨蹭蹭让她站了两个小时才下去,说自己刚才在开会。凌芊问他是不是在开玩笑,他一脸正经问她:“我为什么要开玩笑?”
凌芊追问他究竟怎么回事,他露出一种凌芊从来没有见过的鄙夷神情,对她说:“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然后,转身离开,从此,凌芊就再没见过他。
“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凌芊一直不知道他这句话什么意思,她打过几次电话给他,但是他一开始是拒接,再后来干脆换了手机号。她当时以为,是因为那时自己只有19岁,所以22岁的那觉得自己幼稚。直到大二的开学初校庆的时候,她碰见他的同学,才从那个人口中得知,他在跟她交往前就有一个很有钱的女朋友,就是他后来签合同的公司总裁的女儿,他那个时候就一直为写论文的事情发愁,还开玩笑说如果能骗到一个学妹帮他写就好了。
这,就是真相。
“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他用他的绝情,教会凌芊无情……
压抑了很久的往事一件一件浮上来,巨大的悲伤感压得凌芊几乎喘不过气,她弓着身子,双手抱着头,抓着两边的头发。她当年是那样得幼稚,幼稚得好可怜……
“你没事吧?”
凌芊猛地睁开眼睛,急忙把刚才摘掉的眼镜戴上,看见古以笙蹲在她面前,用一种温暖的关切眼神望着她。“你没事吧?”——这句话对她来说是那么陌生,她为他写论文写到半夜三更的时候、拖着正在月事中的身体帮他打扫卫生的时候,在他公司楼下站了两个小时的时候,他可曾这样问过她?对于她的付出,他的反应仅仅是“不要写得太晚,明天再写也可以”、“打扫得真干净,你真棒”、“你怎么这么幼稚”而已,对待一个女仆也不过是这样的吧?
“凌芊?”古以笙伸手在她眼前晃了一晃。
凌芊站了起来,“那个人得了什么病?”
“恩?”古以笙也站起来,推推眼镜,“应该是急性胃炎。”
“我不是问里面那个!刚才那个!”
刚才那个?古以笙沉下目光,最终没有回答她。
他的表情不像是不知道,倒像是知道了不愿意告诉她!凌芊耐着性子,“他得了什么病?”
“我不能告诉你。”古以笙抬眼看着她,坚定地说。
凌芊一时生气得几乎要冲他发脾气,但是他的目光沉静得像深不见底的大海,硬是压住了凌芊心中的怒火。“你的医德倒是好。”她讽刺道,别过头去。她多希望从古以笙口中听到那个人病得就要死了的好消息。“我进去了。”她撇下古以笙,又进去病房。
“你打算在这里呆多久?”凌芊一进去,就把坐在床边的婕云拉起来,“再不走,就没有公车回学校了吧?明天还要上课呢。”
“是啊,婕云,你回去吧。”曾允皓看了一下手表。
“好吧,你们都赶我走,我走就是了。”婕云冲凌芊吐吐舌头,走到一边去拿自己的包,“允皓,我明天再来看你哦。”她向曾允皓摆摆手,算是再见了。
姐妹俩一起出了病房。
“对男人这么好做什么?”凌芊一关门,马上斜眼看着婕云。
“姐,我就知道你要这么说。”婕云受不了地摇摇头,“就算是同学,这么照顾一下也不过分啊。”
“他能给你什么好处?”凌芊翻翻白眼,很不以为然,“对一只狗好,它还会成天冲你摇尾巴,对男人那么好,最后反咬你一口的时候,打狂犬病疫苗都没用。要我选,我宁愿被狗咬一口。”
站在外面一直没有离开的古以笙很汗颜地从凌芊的言语中得出她对男人这种生物的看法——连狗都不如。
“那我能不管他吗?”婕云双手一摊。
“看在他生病的份上,你照顾他一下吧……”凌芊投降,“不过我要提醒你,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将来怎么照顾你?”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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