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绪穿的是加绒加厚的中长款深咖外套,深蓝色的牛仔裤,搭上一双轻绒黑色皮鞋,配上他个子又高的硬汉帅气形象,引得好一些路过的人回看。
没走多久,他就来到农贸大型菜市场,一头扎入进去。
男人买菜很少问价钱和讲价,至少程绪就不会,他是看哪里菜摊新鲜便去那里,装着要买的菜,直接付钱。几个兜兜转转,他便买了大部分徐唱要的,手上也提了很大一堆。
低头看着手上的菜,他想着还有什么没买,好像少了豆腐和鱼,又仔细看了一遍,确实只少了这两样。
想着徐唱还在家等着他,程绪加快脚步去了卖鱼和豆腐的商家,很快就提着全部买好的菜前往徐唱的家。
这个时间,徐唱已经起床美美的打扮好自己,来到厨房煮了一大锅电饭煲的饭,就等着收拾程绪买回来的菜。都说要征服一个男人,首先要征服他的胃,这句话她只信四分之一。
没了颜值,就算你征服他的胃顶个屁用,她不打算整天待在厨房为个男人变成家庭主妇,偶尔一下做顿好吃的,让男人知道女人的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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