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也是病号,她便不再只是坐着等吃了,会帮着剥蒜洗菜,或者刷锅,但其他的就不怎么能帮上了,她的厨技捉襟见肘,之前在国外只学会一些简单的糕点。
回了国就一直住家里,根本没有锻炼的时候,不过她最大的优点一点是不挑食,一日三餐只有鸡蛋西红柿和土豆红烧肉单调切换,她吃的依然很香,倒给陈牧增加了不少自信。
有天吃晚饭的时候,陈牧问她:“爸爸妈妈很疼你吧?”
这是在说她不会家务?她赤脸笑:“我只是笨而已。”
“笨人有笨福,以后找男朋友就得找勤快的。”
陈牧也会开玩笑了,大概是看出了她的不自在,所以想活跃一下气氛,而他的话让方琛想起了王志洋。
虽然她不是家务小能手,但好像跟王志洋在一起,也总是大包大揽的那个,或许是王志洋更弱吧,不像现在,有了陈牧,就像有了个依靠,她也可以坐享其成了。
人是不是总是这样?遇到比自己更有照顾能力的人,就不需要自立了呢?
她胡思乱想着,又看向了陈牧身后的照片墙,心里自觉地将他和照片里的男人对比着,果然是亲父子啊,五官几乎毫无二致。
再过几年,陈牧会更像父亲吧,目光不再那么有侵略性,多一份和悦,少一份严酷。
“陈叔叔是怎么……”话几乎是下意识地问的,她几乎一开口就后悔了,但已经覆水难收。
陈牧转过身,望着照片里的父母,并未因回忆不幸而哀伤:“抓人的时候被人偷袭打了一枪,人刚送医院就不行了。”
他到现在还记得陆军当时的话,脖子上的枪伤是致命一击,车祸则是雪上加霜,加快了死亡,不过让人欣慰的是害死爸爸的人也死了,就跟爸爸死在了同一辆车里。
所以大概是上天怜悯,早早替他报了杀父之仇,让他不用背负着仇恨生活,尽管就算那个人死一千次也不足以抵过爸爸的命。
但当生命已是最高代价时,人也只能屈服命运的安排。
陈牧放下碗筷,起身过去,摘下妈妈的照片,用袖子擦去上面的灰:“亲戚们去病房看他,妈妈又把大家请了出来,说想跟爸爸单独待一会儿,结果他们刚走开,她就从六楼窗户跳下去了。”
方琛刚吊着的心落下,又陷落在对美好事物毁灭的悲恸中:“阿姨她……怎么舍得呢?”
“她爱我,但更爱他。”
那时他已经是个十五岁的少年了,或许妈妈知道他可以自己独活吧,所以才跟着挚爱去了。
妈妈平日里是个知足常乐的小学老师,除了嫁给一个警察,一生没有做过任何轰轰烈烈的大事,只有教书育人,年复一年。
但和其他大多数平凡夫妻不同,尽管结婚多年,他从未见过两人有过争吵,甚至连红过脸的次数都寥寥无几。
不过可能想吵也逮不到机会吧?毕竟爸爸那么忙,一年三百多天都不在家的,有时就是回家也只是过个夜,办公室似乎比家更像家。
这种情况下,妈妈疼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吵呢?
妈妈没和爸爸过够,所以匆匆跟去了,虽然留下了他孤独一人,但除了当天看到妈妈摔在地上溅了一地的血,死状惨烈哭得不能自已外,他再也没哭过。
至少对妈妈来说,痛苦随着死亡已经解脱,他们不再是阴阳相隔了,如果那是妈妈的选择和爱爸爸的方式,他又有什么资格去责怪呢?
何况人死了,怪也没用了。
人若经历过生死,便知道成长会如何迅速了。
没人知道年少的陈牧是怎么缓解着痛失双亲的伤痛,只是看到六年后他成了一名优秀的刑警,穿着爸爸曾穿过的警服,续着爸爸曾肩负的使命。
“你父母呢?好像很少听你提家里,你爸妈都还好吧?”陈牧放下照片,回到了桌前,问方琛,“他们都是做什么的?”
提起父母,她忽然不知从何说起,只能捡最熟的说:“我妈妈是开客栈的。”
“那你就是老板的女儿了。”
陈牧忽然发现方琛似乎根本不用这么苦着自己,当然,如果她愿意的话。
“生意不大啦,又不是连锁店。”
其实也没她说的那么小,妈妈的锦华客栈是开在大理景区,旅游旺季,收入也是可观的。
想当年妈妈不过是个三十岁不到的家庭主妇,却一直没有再婚,硬是在生意场上拼出了一条血路。
尽管方琛不愿意听,陈牧还是问到了那个问题:“你爸呢?”
“我爸妈在我两岁时就离婚了。”
她的父母和不像陈牧的父母那么恩爱,几乎从她有记忆起,家里就是战火一片,她当时小,弄不清楚父母吵架的原因,等她弄清楚的时候,爸爸已经死了。
她补充着:“他在我十岁时出事死了。”
爸爸死后,妈妈带她去了新西兰,一方面为了做生意的需要,学习一些海外经验,一方面是为了把她带离原来的环境,将父亲的影响压制到最小。
妈妈也做到了,多年的悉心培养下,她再也不是那个有点自闭被人欺负的小女孩了,而是脱胎换骨成了一个开朗坚强的大女生。
唯一让妈妈头疼的是她依然痴迷那些瓷片瓦片,一心想回国读古迹修复,而后来因为受欧洲经济危机影响,妈妈的客栈也有心往国内发展,便在她十八岁的时候又回来了,而她也如愿考进了一所喜欢的重点大学。
她没把爸爸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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