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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终了,林中又清净下来,鸟儿啼叫几声,我眨眼看路清风,他的脸上闪着惊讶:“原来你唱歌也这么好听。”我笑了笑,这柔美悦耳的嗓音是这具身体自带的,天生的。
“这是什么语言?我从未听过……”
“你当然不可能听过。这是英语,一直失传已久的语言。”
路清风大概已经习惯了我跟常人不同的说话方式,知道追问也问不出什么,所以便只是称赞道:“假若你在鸳暖阁的时候,学了弹琴唱曲,想必还能成为金城第一歌女。”
“你太抬举我了,你是没有听过我师父弹琴,我第一次听的时候都惊呆了,真的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当下就想跟她学琴了。只不过,就像我之前所说,我想做个混吃等死的散人,所以只学了指法,学了两首曲子,闲时弹一曲抒发一下心绪,也就是如此了,再高的层次也不想追求了。”
我抱了琴,抬头吸了口新鲜空气,又说道:“隐居的日子虽然清净,但是也很无聊,你可知道人是越待越懒的?”
路清风一笑:“那你除了弹琴,还做什么打发时间?”
“看书,练字……”老妖怪教我练字,如今我也能写的一手好字了。
只是每每练字的时候,我心头总不自觉的浮现那次练字的场景,鼻尖萦绕的酒气,他身上的温度,还有纸上未写完的“久”字。
我不由得苦笑一声。路清风也学我一般抬头吸了口气,他好看的眉眼舒展开来,转过头来看着我说道:“如果有一天我厌倦了做杀手,便像你们这样,找个清净的地方,过自己的生活。”
“现在呢?你还是很喜欢做杀手?”
其实我一直很好奇,像他这种潇洒飞扬的年轻人,光从外貌上看,和杀手这个职业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他究竟是怎么想的,要做一个杀手?
“现在……?”路清风眼中闪过一丝迷茫,但是只是一瞬间“我从小学武,其他什么都不会,师父去了,为了谋生计我就做了杀手。刚开始的时候,是不适应的,可做到现在,我却渐渐的喜欢上了杀人的感觉,甚至觉得是种享受……”
我不禁抖了抖,这……难道是心理变态?
“云儿,你知道吗我在峒国的时候曾经也认识过一个舞女,她的舞跳的也很美,那个时候的我初涉江湖,不如意的事也很多,杀人赚了钱就到歌舞坊去挥霍,一来二去跟那个舞女也混熟了。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芷莹。”
“你喜欢她?”我一脸八卦的追问道。
“嗯,那个时候很喜欢。”他点头“她的舞技十分了得,但是与你相比,还是稍逊一筹。芷莹私下里也是个温柔似水的姑娘,一举手一投足都很有风情。”
“那后来呢?”
路清风双眼迷离,喃喃道:“后来……她被一个纨绔子弟赎走做了妾。”
我微愣,是啊,假若我当初不是坚决做唯一,大概也只能做个妾,可是,也就是因为我的坚持才让我差点断送了姓名。可见身世这个问题在古代是无力回天的,倘若想抗争,便献出生命的代价。
我又不禁想到,但是假若我留在峒国,被我的父亲也就是峒国的君王所留,那我就是公主了,也许这个身份才能配得上慕容暮吧。
“我曾想去杀了那个人……血洗婚宴……但是当晚有人找到我,要下一单大买卖,那个时候我身上一个子儿都没有,一贫如洗的我为了生存,答应了,那人要我杀的人在金贡国,我就连夜离开了。”
我想了想,说道:“其实你可以杀了抢走芷莹的那个男人,再洗劫他们家的钱财啊。”
“云儿,我是个杀手,不是强盗。而且,就算我杀了他,救了芷莹,她以后又要怎么生存?难道要跟着我餐风露宿?那个时候我连养活自己都困难。倘若我给她自由,她又要如何谋生?再回到歌舞坊?最后还是会有下一个人将她赎走的。”
我点了点头。路清风继续说着:“那晚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为了生存,什么都可以舍弃。与其说我担心芷莹会跟我受苦,不如说我自己也很怕,我会活不下去,会活活饿死。”
我笑了笑:“不会的,你武功那么高,就是跑江湖卖艺也不会饿死的。”
路清风也笑了:“你话茬子总是这么多。”
我垂下头,心中突然有了新的感悟,路清风说的没错,人为了生存什么都可以舍弃,这些年我一直在想,慕容暮是不是有苦衷,难道他也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娶了任沁,舍弃了我……
“我一直都以为跳舞好的姑娘都像芷莹一样,温柔可人娇柔似水。”路清风笑着看我“直到我见到了你,才颠覆最初对舞女的印象。虽然你不似芷莹那样温柔,但是你有趣直率,也是很值得一交的朋友。”
现在我还有趣吗?仿佛只剩下冷漠。但听到他说我是值得一交的朋友,心里还是很开心的,毕竟他功夫这么高,有这样的一个朋友傍身是很有安全感的。
想到这里,我立刻追他道:“这可是你说的呦,以后要是有人欺负我,你就帮我削他!”
他笑得好看:“没问题。”
路清风帮我抱着琴,我俩慢慢悠悠的回去了。到了门外,老妖怪正一脸正色的坐在长椅上审视我们,我纳闷的问她:“你看我做什么?”
她突然咧嘴一笑,又上下打量着我们,笑嘻嘻的说:“都是一身白衣啊,啧啧,这不就是你说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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