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上一趟了。
聂书晟口中的阿余也是一个华人,据他自报家门,他的名字叫做宋余。宋惜凝是通过聂书晟的介绍在一次朋友之间的聚会上与他相识的,他虽然也是二十四岁,身材高大,面容俊朗,但却与清风一般的宋森夜不同,是那种随便动动手指就能够开出漂亮花朵的男人。
似乎是被鬼迷了心窍,又似乎是宋余的身上带着某种熟悉的气息,宋惜凝竟然喜欢上了与他相处时的感觉。那种喜欢起初是淡淡的,于是他们会时常见面,然后在聂书晟的鼓动下变得彼此热烈。
每次见面的时候,宋余几乎都会说:“莫妮真是个神经质的姑娘,总是想哭就能哭,想笑又会笑。”直到有一次在酒吧里,宋惜凝被他意外的灌醉,他才知道,原来让她又哭又笑的原因,竟然是她有着一个深爱却无法得到的男人。
那时的宋惜凝喝得半醉,懒洋洋的伏在吧台上晃着脑袋,向身边的人问:“明明决定了要这辈子再也不见的人,为什么又总是会去想念呢?”
“笨蛋,因为喜欢呗。”宋余悠然自得的坐在宋惜凝身边的高脚椅上,右腿在左腿上高高叠起,脚尖晃动的节奏肆意又自然,嘴角处挂着好看的微笑,似乎很愿意听宋惜凝在酒醉后爆料自己的事情。
“可是,喜欢又得不到啊!”宋惜凝依旧伏在吧台上哼哼呀呀,气愤地抬起巴掌轻拍了两下漆黑色的台面。身边的宋余被她这幅模样逗得更加开心,大笑着说:“笨蛋,那就放弃呗,得不到的对你来说就一定不是最好的男人。”
不是最好的男人?
宋惜凝哪里能听得了旁人说宋森夜半句不好,皱着小脸坐起身,随手从面前的冰桶里抓起一块冰块,塞进了宋余的袖管里,凉得宋余一边呲牙咧嘴,一边狠狠甩出袖口里的冰块。
知道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宋余也没和宋惜凝动气,只是随口问了一句:“你在那个人的面前,也是这个样子吗?”
刁蛮无理的女人,不被别人喜欢也是情有可原。
宋余正瞪着雪亮的眼睛等待宋惜凝的答案,他却看到她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将头重新趴回到手臂里,声音闷闷地嘟囔:“当然不是了,我根本不敢对他做这些事情……”
宋余有所领悟的点了点头,又拍着宋惜凝紧缩的肩膀叹了一声:“你连自己都不敢做,还要什么爱情啊。”
藏在手臂里的脸颊缓缓印上了两串泪痕,宋惜凝听到宋余在耳边轻轻地对着自己说:“笨蛋,既然喜欢那个人那么辛苦,不如你来喜欢我,怎么样?”
聂书晟说过,阿余是一个喜欢沾花惹草的男人。可偏偏那一刻,宋惜凝的内心深处莫名的开始变得柔软,借着酒精扰乱心智的后坐力,她竟然答应了,做他已经数不清的第多少个女朋友。
宋余是个浪漫的人,在尼斯这座浪漫的城市里似乎出现得恰到好处。大概是家境富裕的缘故,宋余整日无所事事,每天唯一会去思考的事情,就是如何去讨好女人,这门功课对大多数男人来说似乎有些高深,可对他来说却极为浅显。每次在学校里出现,他的行为不免招摇过市,但却十分讨女孩子喜欢,宋惜凝自然也不例外,那种被他捧在手心里的欢愉,似乎让她变成了乐不思蜀的小猫,忘记了在那个遥远的h市,还有着她十几年的忧伤。
宋惜凝曾经以为,自己在尼斯开了窍,终于学会了如何去在意其他的男人,可到最后,她还是因为宋森夜随随便便打过来的一个电话,瞬间熄灭了全部的幸福火焰。
宋余是真心还是假意,这对宋惜凝来说没那么重要,能忘掉宋森夜就足够了。
宋惜凝就是这样认为的。
只是,宋森夜这三个字,在她的心上烙印已经太深,深到即便她在决定放弃自己的情感之后,还是要忍不住去试探着对他说:“森夜哥,我有男朋友了,你要不要送我一份贺礼?”
话一出口,宋惜凝自己都觉得无地自容,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赖皮了呢?她谈不谈恋爱,与他有什么相干,难道要他明显的表现出如释重负,她才能够认清现实吗?
宋惜凝的心越想越感到疼痛,偏偏宋森夜还在好脾气的附和着她说:“好啊,你想要什么礼物呢?”
即便言不由衷,宋森夜也向来不会表现在语气里,宋惜凝自然以为他是感到庆幸终于摆脱了自己,于是气鼓鼓地说了一句什么都不想要,之后便匆匆的挂断了电话。
宋惜凝向聂书晟推拒了晚上的聚会,一个人躺在宿舍里生闷气,但她并不知道,在那通电话过后,宋森夜的时间也一样过得缓慢又不舒坦。
小丫头在脸书上狂秀新奇事物已经有些时日了,虽然男主角始终都没有在照片中出现过,但宋森夜察觉得到,那是宋惜凝已经开始恋爱的味道,只是他想象不到,当听到她亲口说出交了男朋友的事实时,他的内心是彻底崩溃的。
因为暴雨的洗礼,公路上满满的都是淤水,急速转动的车轮在地面上碾过,溅起高高的滴滴晶莹,同从天而降的雨滴一起,连续不停地打落在车窗上,啪嗒啪嗒的作响,任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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