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省某个荒凉孤僻的山谷中,这座不知名的山谷地处草原深处,方圆百里内都渺无人烟,就连一匹马,一辆车都看不到。
这附近的草原人,没有谁会想要到这边来定居放牧。因为他们都知道,这座山谷在当地被叫做天葬谷。所谓的天葬说的就是不管人还是动物死后,都会被统统丢到这里来,没有坟墓,没有坟碑。
或者是尸体腐朽化灰,或者是秃鹰分而食之。
就在这座天葬谷的一块青石上,站着一个健硕的修长身影,一头微卷的长发随意披洒,遮掩着面颊,脸上可能是因为黄昏的原因,被余晖笼罩,散发出些许温和气息。
然而这种温和却没有办法掩饰双眼中迸射出来的凛冽目光,如刀般的目光直勾勾的释放出来,死死锁定着面前站立着的几道身影,嘴角露出一丝嘲讽冷笑。
他不是别人,正是王侯。
王侯是谁?王侯就是王天雄的孙子,是苏沐正儿八经的徒弟。当初是交给叶惜去打磨的,后来遇到一些事情后,他就选择自己出来历练。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他从来都没有放弃和苏沐的联系。如今算算已经将近十八岁的他,早就完成从少年到青年的翻天覆地蜕变。
“郑宏,你当狗腿子当的真实够称职,够忠心的,竟然一路咬着不放追到这儿。怎么?在你眼中我是必败无疑吗?你是非要将我灭口才甘心吗?”王侯毫不掩饰心中的鄙夷。
被叫做郑宏的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身材魁梧彪悍,穿着一件墨绿色军大衣,戴着顶黑皮帽子,国字脸看起来挺硬朗的,只是脸上眼角处的那道疤痕,无形中让他变得格外狰狞起来,哪怕是不说话,只是人往站在那里,都会给旁人带来一种无形的威慑。
面对已经被困住的王侯,郑宏神情淡然,浑然没有理会这番讥讽言语。
“呵,做狗又如何?做一条逍遥自在的狗,也总要好过当饱受苦难的人。你可以看不起我这样的狗,但你应该知道,有很多人可是无比羡慕,想要当我这样的■↖;狗还当不成呢。”
“王侯,我当初将你引进组织来,便是惜才,是看中你的能力。没想到你竟然敢做出这种背叛组织的事,你简直是太让我失望。而不管是谁,只要敢让我失望,后果都必然会无比凄惨的。”
郑宏眼神漠然扫过这座天葬谷。
“天葬谷啊,这里也有被我丢进来的死人,你逃到这里,只能说明命该如此,这里就是你的归宿。现在给你个机会,只要你愿意乖乖将手中那份东西交出来,我可以既往不咎,放你一条生路。但你要是敢硬抗到底的话,后果如何你应该心知肚明,我会将你打断四肢丢进天葬谷,让你痛苦哀嚎,死无全尸。”
一股阴狠毒辣的光芒,陡然间从郑宏眼中迸射出来,强势锐利不可阻挡。
“哼,惜才?”王侯撇了撇嘴,邪魅的嘴角浮现出一丝冷意,“收起你这套当狗的屁理论吧,我当初能加入组织,是因为我想,和你没有半点关系。就你这样的还想要当我老大,简直就是不自量力。”
“你这个反骨贼敢这样和老大说话,找死。”
“老大,别和他废话,直接弄死得了。”
“东西肯定在他身上,干掉他,自然就能找到东西。”
……
郑宏还没有说话,跟随在身边的几个穷凶极恶的小弟就开始恶狠狠的喊叫起来。他们身上充满暴虐气息,王侯都不用猜,便能知道他们是手上见过血的。这群人全都是拎着脑袋做买卖的狠人,杀人见血对他们来说就是司空见惯的事。只要他们想,在这样的草原深处,弄死个人再简单不过。
一群没脑子的笨蛋,哪里有你们说的这么简单,真要是直接干掉就能解决问题,我何至于大过年的从城里追到这来。一个像是王侯这样的叛徒,只派遣你们几个还办不成这事?
被王侯带走的东西才是至关重要的,和东西相比,他的这条性命就是草芥。
“王侯,你是警方的人吗?”郑宏深吸一口气,按捺住心中那股暴躁冷声道。
“警方?我和他们没有关系。”王侯摇摇头。
“既然你不是警方的人,那么咱们就好说,你带走那份东西无非就是想要钱。我可以给你钱,也可以收回刚才的话,看到没有?那边就有汽车,只要你将东西交给我,你就可以开车离开。这样你获得自由,又能捞得一笔钱,多好的事。我不希望和你动刀动枪,要是说咱们能和平解决问题最好这样。”郑宏沉声道。
“郑宏,你应该清楚我手中这份东西的重要性,只要有这个东西在,你们的组织就会被我掐住咽喉。金钱我也想要,可惜,我这个人不喜欢说谎话,我即便是收了钱都不会交给你们。”王侯淡淡道。
“要是这样,那就没有什么谈的。”
郑宏手指猛然举起,身边几个人顿时握紧手中马刀,“都给我听清楚,留王侯一口气,老子要让他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是,老大!”
哗啦,身边小弟不约而同的开始向前冲去,每个人的眼神都透露出冰冷刺骨的杀意,想要将王侯当场砍个半死。只可惜他们认为稳操胜券的围杀,在王侯眼中就是小儿科的过家家,他双脚猛地跺向青石,身体唰的向后倒射而去,留给众人的只是一道戏谑冷笑。
“想要抓我就进来吧。”
几个跳跃错落,王侯的身影就从众人眼前消失,几个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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