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天雅直接拉开自己的上衣领口,手从领口伸向自己的胸口。
顾之谦看到这样一幕,眼睛都直了,“小雅雅……你这是要干什么……”
顾之谦一面直直的盯着凌天雅,一面心里面疑惑着。
在这个紧要关头,小雅雅这是在干什么?
于是顾之谦赶紧脱下自己好长时间没换洗过的外套,挡在凌天雅的前面,“小雅雅,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粗鲁,这人来人往的,你就算是胸痒,隔着衣服轻轻抓一抓就好了。”
凌天雅没有理会无聊瞎想的顾之谦,直接将她一直藏在胸衣内的钢笔拿了出来。
这段时间,她一直将钢笔藏在这个地方,因为相对于比较隐秘,不会轻易被人发现。
顾之谦看着凌天雅在自己的胸口处掏了半天,正纳闷她在掏什么,就看到凌天雅掏出来一支钢笔。
“小雅雅为什么会有一支钢笔在你这里。”顾之谦双手抚上自己的胸肌上问。
“这支钢笔是我公公给我的。”
“阮伯父?”
“没错。”凌天雅将钢笔认真仔细的看了一遍,之后拔掉了笔帽,“我公公说,这是他在做阮家家主时候的象征信物,当时大宅被阮国胜霸占,他想要杀了我们,公公把这支钢笔给我,让我今后遇到事情的时候,到h市找一个叫陶大宇的人。”
“h市?”顾之谦说道,“这里就是h市啊。”
“嗯,没错。”凌天雅点头,“可是当初公公只告诉我这些,却没有告诉我陶大宇的具体地址,我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要怎么找呢?”
顾之谦蹙起眉头,“阮伯父不是有头无尾的人,他既然把钢笔给你,又告诉你找陶大宇,那么找到陶大宇的关键就一定在这钢笔里面。”
“可是,我已经将这管钢笔反复的观察过很多遍了,它就是一贯普通的钢笔。”凌天雅一边说着,一边将笔杆拧开,露出里面的储存墨水的墨囊。
显然,这管钢笔从来没有被使用过,所以笔杆内部的墨囊还是干净如初的。
忽然,凌天雅灵机一动,转身看向食杂店的老板。
“老板,你这里有没有钢笔水?”凌天雅问。
老板抓了抓头发,有些犯难的说,“呦,现在谁还用钢笔啊,都用水性笔和碳素笔了。”老板想了想,“这样吧,我记得我家里有一盒钢笔水,那还是我儿子上学时候用的,你等等我去找一找。”
“麻烦你了老板。”
“小雅雅,你怀疑这墨囊有问题?”
“嗯,一管如此普通又陈旧的钢笔,墨囊却一直是干净的,这难道不奇怪吗?那就证明我公公从来都没有使用国这管钢笔,或者说这管钢笔的墨囊是不能被注入墨水的。”
听着凌天雅的分析,顾之谦觉得好有道理,“我的小雅雅,你还是那么聪明!我真想亲你一口!”
“找死呢?”凌天雅白了顾之谦一眼,这个时候,他还有心情开玩笑。
顾之谦抿嘴笑笑,倒是有些惬意的抻了一个懒腰,“其实,我倒是希望时间可以过的慢一些,毕竟我能够和你单独相处的机会不多,这一次也许是最久也是最后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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