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前年高考恢复,江海也是背着人偷偷摸摸去考过的,大伙儿当时听多了苗彩凤的吹嘘,还当村里要出第一个大学生了,结果倒好,四门功课加起来就考了一百多分,也不知道当初念书的时候是不是在学校混日子。
相比之下江流这孩子多可惜啊,随便学学都能和洋人正常交流了,这样聪慧的孩子,当初江家供着念书的人要是他,是不是对方早就成了大学生,为江家光宗耀祖了。
尤其对比心思深沉的江海,江流显得质朴忠厚,当初他对苗彩凤夫妇多好啊,要不是他们实在逼的过分,以及极有可能生不了孩子的打击,这会儿江流发达了,苗彩凤夫妇绝对是最受益的人之一。
不像现在,分家后虽然还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可是两家基本上不来往,和陌生人也没什么差别。
“就是点小聪明。”
苗彩凤板着脸,耷拉着嘴角看着对面几个妇人,她知道那些人是在看她的笑话,不过苗彩凤这人心智坚定,不管心里头怎么想,面上总归还是保持的住的。
“嚯,这还小聪明呢,照你这对比,你心里的大聪明那是能上天。”
对面几个女人哈哈大笑:“我要是能有这样一个小聪明的儿子,折寿十年我也愿意啊。”
“就是啊,托流子的福,我一个老太太有生之年也能穿上皮鞋了,听说皮鞋特别软乎,穿上皮鞋脚也不累了,走路比跑还快,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因为只听过描述,却没有真正穿过皮鞋,这会儿皮鞋在这些淳朴的农民心里,早已升华为了神物。
看苗彩凤的脸皮太厚,那些女人也没有了逗她的心情,转身聊起了采购年货的事。
这个年代的乡下生活确实苦,许多人一辈子都不知道皮鞋和牛筋底的鞋子穿着是什么滋味,他们只能就地取材,用草编鞋或事用破到实在不能穿的衣服裁鞋面,许多乡下人甚至保留着光脚走路的习惯,脚底板厚厚一层的茧子,走在石子路上也不觉得疼。
也是因为这样,早些年还有修脚师在乡下帮人修脚茧,只是后来严打这些走街串巷的小贩,修脚师才渐渐在生活中消失。
一想到自个儿居然能和城里人一样穿上软和的小皮鞋了,车上的人都忍不住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你说那些洋人咋那么奇怪,好好的皮鞋不爱穿,就喜欢穿草鞋?”
“你懂什么,那是流子能耐,换做咱们中的任何一个,谁能有脑子想到这些鞋还能卖给洋人呢。”
“嘿嘿嘿,洋人咋想的我不管,我就知道我能给我儿子买一双回力球鞋了,咱也让孩子在学校露一回脸。”
苗彩凤坐在角落里,也没人愿意和她说话,这样热闹的氛围,唯独把她排除在外。
自从儿子江流出息能耐后,这样的环境,她也开始习惯了。
苗彩凤在心里给自己做建设,不管她和大儿子闹的多僵,反正这并不妨碍她挣钱,只要日子过得好,别人怎么想的她又何必在意呢,再说了,他们交口称赞的人还不是她肚子里跑出来的,对方再优秀,那也是她的血脉,她的传承,她没必要不高兴啊。
至于心中真实的想法,也就只有她自己清楚了。
*****
因为收到了太多谢礼的缘故,江流并未去县城采购年货。
今天他想吃小鸡炖蘑菇,一大早就起来生火热锅了,等到中午的时候,鸡汤已经炖的酥烂,即便盖着锅盖,那香味儿也不断透过缝隙,霸道的往人鼻子里钻。
虽然家里现在有钱了,可徐秀秀还是保持着节俭质朴的本性,这些天跟着其他社员一块做鞋面,想要多挣一点钱。
相比之下江流就懒散了许多,他看媳妇舍不得钱,干脆承包起了一日三餐的工作,每天在院子里溜达,看看哪只鸡鸭够肥能吃了,餐餐大鱼大肉把原本黄瘦的媳妇补的白白胖胖的,看着就喜人。
这些天徐秀秀的胃口大了不少,或许是因为小鸡炖蘑菇十分对胃口的缘故,在江流停下筷子后,她将剩下的半只鸡和一大锅汤统统都吃下肚了,还嫌不顶饱,吃了半包桃酥溜缝,然后打着饱嗝接过洗碗的活儿。
虽然媳妇能吃是一件好事,可江流瞅着忽然间胃口大开的媳妇还是察觉到了不对劲。
第14章 愚孝男14
“去医院,好端端为什么去医院啊。”
徐秀秀洗完碗筷回来,听到丈夫的提议疑惑的问道,“难道是你之前伤的位置又开始疼了?赶紧的,我去拿钱,咱们马上就去医院。”
想到了那个让丈夫半年前差点没了性命的旧伤,徐秀秀的表情立马变得急迫起来。
“不是,那伤早就不疼了。”
江流摸了摸自己额头的那道疤,因为伤口主要是在头顶的缘故,在周围被剃掉的头发长起来后就显得不那么显眼了。
不过因为伤口深,加上现在医生的缝合技术远没有以后讲究的关系,伤疤很长,摸起来就如同蜈蚣一样盘踞在头顶。
男人嘛,对于伤疤远没有女性讲究。
“你没觉得你最近胃口变大了很多?仔细想想,除了胃口变大了,还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吗?”
江流看着媳妇的表情,眼神中隐隐带着期待。
喜欢论圣父的垮掉[快穿]请大家收藏:(m.123yq.win),123言情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