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相对而言,利大于弊。
后世谁不知道大几百万字甚至上千万字的网络小说是在水字数,可是只要依旧有不少的读者在看,作者就会接着水下去。
更明显的例子,看看漫画杂志上面连载的漫画,受欢迎的漫画哪怕被指责剧情重复又拖沓,杂志社方面也会要求作者继续连载,而不是完结掉。
做生意的都不傻,他们知道哪一种才是最有利的。
至于说这么长的小说后期会不会崩溃掉...说实话很有可能。
实际上他们做书社生意的也见多识广,知道不少小说作者以前并没有写过特别长的小说。忽然执笔一百二十回的标准大长篇,往往越到后期越难以为继。一百二十回啊,写作时间长、格局宏大、出场人物众多...这些综合在一起,对于很多作者来说就是一个噩梦。
就像后世只玩过小成本的导演,突然让他执导一部好莱坞两亿美元级别的大片,手忙脚乱才是正常的。
不过总不能因为怕对方后期崩溃掉就不让对方往下写,然后自己也不赚这笔钱了。李昌德商人本色,疑惑放在心里,点头笑道:“自然是可以的——那就等着乔琏先生的鸿篇巨著了!”
第54章
“...自打那秦五爷往苏州河前过...”
新出场的女戏子是个新人,才不过十三岁的年纪,一件白绫衫子,一条白绢裙子,腰间束着一条鹅黄色汗巾子。人家都说要想俏,一身孝,这话果然不骗人,人长的好,扮相也好,一出来就是一片的叫好声。
这就是碰头彩!
苏州,帝国的腹心,也是这个国家最璀璨的明珠。这里一座城市就生活了上百万的人口,经济发达,文脉昌盛......类比生活水平,此时的苏州堪比后世普通的小城市。当然了,这是只拿苏州城进行对比。
除了没有后世的高科技,这个时候的苏州放到后世的一干中小城市里一点都不违和。而这样的城市放在这个时代,那就是超越时代的奇迹。
不要说从国外来的传教士和商人了,就是这个帝国本身,从北边、西边来的外乡人,乍一来到苏州,也要为这座城市所折服。
她是这样富庶、繁荣、发达、美丽......
沿河修建的戏园子正在唱大戏,苏州的富庶很是养活了一批有钱有闲的子弟。这些人能够整日玩花遛狗、斗鸡走马,至于说茶馆里听书,戏园子里看戏,路上再买上几张报纸茶摊上坐了看...这就是他们的日常。也只有这全齐活儿了的人,才会被认为是到位到家的苏州子弟。
许文华不像别的有钱子弟,在戏园子都有自己的包厢或者包座,但是凭他的名声,只要报出名字。无论是哪一家戏园子,立刻就会奉他做座上宾,找最好的位置请他坐了去看戏。
‘北宋南丁’是小说界南北两大巨擘,然而其中的‘南丁’,也就是‘草堂老翁’丁一新都十分羡慕他。草堂老翁是他的笔名,不过他这个人很习惯换笔名,所以名下还有好几个名字,只不过这个名字最常用而已。
丁一新在小说界地位比许文华略高一些,又出道早,是个大前辈。他是认识许文华的——前年他从成都搬到苏州来住,当时就是许文华接待的他。许文华前年的时候才刚刚‘封神’,算是新晋神,丁一新和他玩了几天。
等到苏州的房子整理好了,一家人搬进去,这才在自己的文章中写道:“文华个性潇洒,自得乐趣,我不如矣!”
全文的意思提取一下,大意就是说,丁一新感叹,虽然他地位高,辈分高,赚的也比许文华多。但是他羡慕许文华啊!许文华年少成名,比他年轻比他帅,整个苏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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