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明白自己的心,跟唐倾心在一起是为了让自己死心也让他看明白,哥哥是喜欢女人的,后来自己吵着要离开,哥哥才好像有点明白,原来两人之间的感情早就不一样了,不是兄弟间的相守,而是恋人之间的相爱。
要是妈妈没有发现两人之间的暧昧,那么自己是会留在哥哥身边,做第三者吗?
每当想到这里沈倾桦就恐慌不已,也庆幸自己没有做这样的事,他跌坐在沙发上,望着公寓,熟悉的摆设跟装修,他要怎么自欺欺人,这个公寓的装修就是当初两人在a市房子的缩小版,他其实就是还想着,还爱着,但是却不能说出来,不能表现出来。
出版社的工作人员工作满了一年就会有年假,去年的年假是一个礼拜,今年是第三年,增加了三天,所以一共是10天,加上他已经有一个月没有休息了,他写了休假申请,等这两本书完成之后他就要休息了。
之后的日子很平静,作者没有给他找麻烦,按时交稿,甚至还有意外的惊喜,肯尼的新稿整理好了,珍妮姐说还不错,通过会议决定在杂志上连载,现在沈倾桦的工作只剩下新书的校对跟封面整理,还有一些短篇稿子。
两部新书其中一本按时完成了稿子的校对,美术部那边也提前出了封面跟插画,作者表示没有意见,沈倾桦完成了一部书之后再次接到妈妈的电话。
“儿子,其实倾心已经离世了,在生言言的时候难产去世的,自那以后余晟就没有再找过,我跟你林叔叔也看清了,你要不要回来一趟?”
刘玲玲的语气小心翼翼的,但是沈倾桦知道这是真的。
就算她不说,沈倾桦也还是有途径知道的,维维姐经常来看自己,这份工作也是维维姐通过她的朋友介绍的,维维姐在唐倾心去世的第一年就告诉自己了,也曾经暗示过自己可以跟林余晟再续前缘。
一天又即将过去,沈倾桦望着天边红红的夕阳,暗自想着自己跟那人和好之后的生活,很快,他笑着摇摇头。
“妈妈,我现在很好,他,我已经不敢去想了,对我来说太奢侈,我会遇到很好的人。”
妈妈那边没有声音,但是他听到妈妈隐忍的哭声,知道她是在内疚,沈倾桦没有出声安慰,挂了电话望着窗外发呆。
“沈倾桦,在发呆吗?”
沈倾桦转身一看,是出版社的小老板,香港人,陈贾修。
“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不是在香港参加你父亲的生日宴会?”
“闷得要死,还不如回来调戏你。”
陈贾修长得一表人才,将fēng_liú倜傥这次占了个尽,幽默风趣,为人大方,说是小老板,其实忙起来的时候他也会在办公室到处乱转。
沈倾桦笑笑不说话,慢慢收拾东西。
“刚刚下飞机还没吃饭,一起吃饭,我请!”
陈贾修还有个不得不说的有点,喜欢请客。
沈倾桦没有拒绝,免费的晚餐,对他这个打工者来说是最好的了。
“吃什么?法国餐?中餐?”
“都可以。”
沈倾桦一般对食物不怎么挑,只要不是寿司。
陈贾修自然明白他的喜好,等他收拾完东西后便一前一后离开了办公室,到附近吃饭。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4 章
回忆起跟陈贾修的认识,那也是很浪漫的,在伦敦读大学的时候,这人便是他的学长,偏偏为人骚包的很,每日将自己打扮的不时尚不出门,时间长了便有了很多传说。
而沈倾桦样貌出色,气质淡漠更是吸引西方人,所以这两人一时之间便霸占了学校的三大帅哥排行榜。
沈倾桦喜欢泡图书馆,而陈贾修则是不到最后时刻不去图书馆泡时间,两大帅哥同时在图书馆出现,有心人照了相摆上网,很快就被人知晓,那天的图书馆被人挤爆。
两个人对这样的场面有不同的应对方式,沈倾桦是冷静的找个角落继续看或者干脆离开,但是陈贾修不是那么安静的人,沈倾桦的样子很容易让人记住,陈贾修自然认识他,于是他一把拉住打算离开的沈倾桦。
“你好,陈贾修。”
说完还眨眨眼,沈倾桦无语的望着眼前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人。
两个人一个安静一个火热,很快就有绯闻出现,但是陈贾修是标准的异性恋,对沈倾桦没有其他心思,反而是女友一个接一个的换。
陈贾修性格很好,虽然是香港富豪的儿子,却对这些身份上的东西讨厌的很,要不是因为父亲说明,接受了事业就可以自由选择婚姻这个条件,他早就跑到天边逍遥去了。
而两人毕业之后也是有联系的,但是陈贾修回到香港,沈倾桦到了纽约,也是沈倾桦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几个月之后,陈贾修才空降到这里当小老板的。
在纽约,男人相恋不是奇怪的事,但是办公室的人都奇怪,这两人关系那么好,但是却没有一点暧昧,很难得。
陈贾修却说,沈倾桦太冷,不适合做情人,朋友兄弟倒很适合。
虽然是玩笑话,但是沈倾桦知道,他的性格是很冷淡,除了在那些个自己熟悉了十几年的人之外,他很少露出笑容。
也是在这里,认识了这些人,让他可以从头来过,他怎么可能还回去当寄生虫?
林余晟回国之后,直接到了a市的分公司。
唐倾心去世的时候,林家拿出了一笔钱给唐家,表示慰问,更加表明这个孙子是林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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