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
程天溱这人财大气粗,买东西只买贵的,品位独特,他能将一身国际一线名牌穿出地摊货的气质,喜欢拿红酒配馒头,有钱人里面公认的土包子。
但是只有程家几兄弟知道他是个情种,死心眼。
别人包养一个又一个,床伴换的比床单还快,程天溱就喜欢洛阳那孩子,房子随他选,把他当金丝雀养着,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问题是洛阳不给他含。
因为程天溱打小就爱吃韭菜,有次刚吃完就把嘴巴对着洛阳凑上去,从那以后洛阳就开始以各种方法躲避。
洛阳看不起程天溱那身“老子什么都没有只有钱”的低俗气息,觉得跟他接吻恶心,被他摸被他碰恶心,唯一不恶心的就是他的钱。
所以洛阳从不把自己的朋友介绍给程天溱认识,他认为这样是在贬低自己。
一个卖屁股的以自己还没准备好为理由,要主子别碰他,撒个娇卖个萌,有事没事红个眼眶哭一哭,程天溱心疼,就答应了。
他有时候忍不住了就对着洛阳的照片打飞机,单纯老实的简直不可思议,说出去他那帮朋友都不信。
洛阳是高中跟的程天溱,一句甜言蜜语就保送进了梦想的电影学院,大一开始演戏,有程天溱在背后袒护,顺顺利利,身价成十几倍往上涨。
等到洛阳红了,就想离开程天溱,他害怕被人发现自己是靠男人爬上来的,做梦都想把肮脏的部分剐下来毁掉。
就这么一个被程天溱放在心尖上的人,在准备求婚的那天找人捅了他,还碎成块,连个全尸都不是,死的憋屈。
程天溱一死,洛阳又抱了名导的大腿,和金牌编剧玩暧昧,他的演艺路璀璨无比,成为最年轻的影帝。
先被人睡,再睡人,洛阳在五十多岁时找了个漂亮有才的大学生,一生辉煌。
至于程天溱,程家把他葬在合西墓园,洛阳一次都没去看过。
悲情指数两颗星。
陆慎行看完结局,无法理解程天溱把洛阳当祖宗供着的心理,他听程天道还在那苦口婆心,沙哑着声音喊了声,“大哥。”
程天道没反应过来,“你看你出事这些天他有打个电话问问吗?大哥说句不好听的,你这回没撑过来,他也不会眨眼睛……嗯?什么?”
陆慎行认真的说,“大哥,我想通了,我和洛阳不是一路人。”
程天道顿时就有种落泪的冲动,他舔舔干燥的嘴唇,激动地拍拍陆慎行的肩膀,“老七啊,你总算长大了,大哥真替你高兴,那就搬回来住吧。”
陆慎行“……”
到底还是不信。
“大哥说句不好听的……”耳边又冒了这句,陆慎行赶紧出声打断,“知道不好听,就别说了。”
程天道搓了把脸,“那行,你躺着,小自在家呢,有事就打他手机,大哥去公司了,回头再来看你。”
病房里静下来,陆慎行呼了口气,望着天花板思虑起来,程天溱开车时接到洛阳的电话,说拍戏辛苦,埋怨程天溱没有给他找个轻松的角色,闹着要分手,对方急着去哄,一分神,车子撞上护栏。
这是他们相识第二年,往后几年类似这样的分手多不胜数。
不知过了多久,门从外面推开,走进来的少年带着白色鸭舌帽,大墨镜,身段纤细,穿着时尚。
鼻端有香水味飘过,陆慎行挪动视线扫过去,不着痕迹的打量。
少年反手关上门,他摘了墨镜,露出了一张漂亮的脸和发红的眼眶,“天溱哥,我听说你出车祸了,你没事吧?”
床上的陆慎行没说话,盯着他的眼神意味不明。
少年正是《华灯初上》的男主角洛阳,才刚大一,已经小有名气,抱着原主的大腿随意任性的时候。
洛阳心生怪异,只当是为他先前那句分手伤心难过,他眼中的厌恶一闪而逝,走过去轻声说,“天溱哥,我想了很久,我们真的不合适。”
没等来以往的温柔和恳求,能换个剧组的计划还没实现,就听到男人平静的声音,“我同意。”
洛阳一愣,他瞪大眼睛,“天溱哥,你说什么?”
“你不是要分手吗?我同意了。”陆慎行皱眉,赶苍蝇似的,“滚吧。”
第29章 有一天我成了土大款
砰的一声,门被大力甩上,陆慎行耳膜一疼,这脾气,真当自己是宝贝。
中午有个穿一身蓝白运动服的瘦高青年迈着长腿进来,他摘下耳机,眉目清朗,“小叔。”
陆慎行挑眉,程天道的养子程自,建筑系大才子,有关他的剧情很少,只能从侧面了解将来事业有成。
他嗯了声。
程自把床调高,又去按床两边的按钮,将手里提着的保温桶放到升起来的小桌上,伸手拧开保温桶的盖子。
白皙的手,骨节修长,指尖圆润干净,配上有条不紊的动作,赏心悦目。
粥拿出来的时候洒了一点,程自蹙了蹙眉,从口袋拿出纸巾擦手。
陆慎行看程自擦完一遍又擦,眼角抽了一下,在他要擦第三遍时慢悠悠说,“在你左手边有洗手间。”
几乎是他的话刚出去,程自就转身离开,出来时脚步轻快许多。
“小叔,有事叫我。”
程自往旁边的椅子上一坐,戴上耳机,垂头阖了眼帘,侧脸线条干净清晰。
陆慎行抬起能动的那条胳膊,握住汤勺把粥上面的一层小绿葱全部挑到边上,喝了口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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