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七啊……你说老李真的有吹得那么糟糕?”坐在戚暮身边的青年男人诧异地小声问道,此时谭老早已气得直接走到长号组,因此他们在前面小声的谈话也不大容易被听见。“我觉得老李和以前吹得好像没太大差别啊,怎么今天就被骂得这么惨?”
听了这话,戚暮轻笑着解释道:“第二长号的节奏、音准都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插入曲子的时候他的起音大过了第一长号,有点夺势了。而且在之后段子结束的时候,作为第二长号他收得太快,没有压住圆号。”
那青年男人闻言大惊,又疑惑地问道:“真的是这样?”
“陈哥是觉得不大可能?”戚暮抬眸看向对方,浅色的眸子里倒映着一丝笑意,他淡定沉着地道:“我想如果这一遍的吹奏还不成功的话,谭老应该就会……”
“头重脚轻!几个月不演奏《第六》你是不是都不会吹了?李丞你自己说说,你什么时候还会泛这种头重脚轻的错误?!赶那么急,人家圆号都没你急!”
戚暮的话还没说完,谭老怒斥的声音就在整个排练厅响起。戚暮稍稍一愣,最后笑着闭了嘴,没再吭声,但是那青年男人倒是不同意了。
“不会吧,还真是这个小问题?!小七你居然连这都听得出来?你音感也太强了吧!”
戚暮谦虚地笑笑,漂亮的眸子一转,便想了种说法:“以前我的父母也非常喜欢德沃夏克的《第六》,所以经常会给我讲说一些。虽然谭老的指挥风格和我父亲并不一样,但是在这方面还是一样的。”
那青年男人轻轻点头没有再多问,而戚暮则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
这些天来他已经慢慢能够掌握在大脑里不断浮现的音符了,之前因为出现的声音太多他无法一下子掌控、还闹出过需要用调音器较音的事情,但是到了现在,戚暮虽然不敢说拥有超越谭老的音感,但是与之相比,却已经相差不多。
对于一个指挥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耳朵。
就算是音乐巨匠贝多芬,他甚至可以在耳聋的情况下进行乐曲的创作,但是当他想要指挥自己的曲子时,却几乎遭到了当世所有乐团的反对,乃至一些乐手听到是由贝多芬来指挥乐团,都要瑟瑟发抖。
没有听力还想要指挥乐团?那根本是不可能完全的使命!
戚暮知道,以这个身体的天赋来说,在古典音乐界发展简直是没有一点困难。而且最适合他的并不是小提琴,而是成为指挥。可是……
成为指挥,又岂是只需要绝对音感这一样就可以达成的?
每一个世界知名指挥家,在后天的训练下都拥有着不下于绝对音感的耳朵,而他们所获得的成就,恐怕是一个普通的绝对音感者无法想象的。
戚暮以前在维也纳的时候听说过这样一个事情,也是因为这件事他对那位被成为现代古典之王的男人真正地服了气,从此以后对闵琛两个字是甘拜下风。
据说闵琛在指挥柏林爱乐乐团的时候,曾经在一次合奏后听出某把小提琴换了一根弦!
这到底是怎样的听力?
反正以戚暮现在的天赋而言,也是不敢想象。
“嗯,这样勉强还行,今天傍晚你再演奏一遍给我听,要合格了才许回家吃饭,知道吗!”
谭老冷哼了一声,接着走回了自己的指挥台。在拿起指挥棒之前他的目光若有若无地扫了台下的戚暮一眼,别有深意的视线让戚暮倏地一愣,既而莞尔——
刚才的话,似乎……被听到了?
等到今天的合奏结束、到了中午休息时间,戚暮还没从椅子上站起来,忽然便听到一个苍老雄迈的声音从高立的指挥台上传来:“戚暮,你……跟我来。”
戚暮只是怔了一下,便放下了手中的小提琴跟了上去。他穿过乐团里的众人,所有人都对他报以“小七,十八年后还是一条好汉”、“小七,你辛苦了,革命需要你”的目光,让他是哭笑不得。
等到戚暮追上谭正辉的时候,谭老正站在排练厅外的走廊里,双手别在身后,也不看他,只是低头看着窗外。戚暮轻步地走了上前,顺着谭老的目光看去。
透过小楼斑驳着历史痕迹的木制窗栏,是一片秋风里肃杀冷清的花园景象。大多数的花朵已经开始枯败,唯有银杏树的灿黄仿佛是给地面铺了一层细细的毛毯,远远看去如同盛放的阳光,刺目逼人。
“谭老。”戚暮恭敬地说道。
“嗯。”谭正辉轻轻嗯了一声,过了许久,才又道:“已经有多少年没有见过了啊……戚暮。”
戚暮稍稍思索了半刻,道:“三年了。”
谭正辉闻言却是摇头,那张古板端正的脸上露出一丝悲痛,道:“是三年零两个月了吧。上次还是你成年后想要拿出那把‘伊蒂丝’,我们这些老家伙才聚在一起和你见了一面的吧?”
俊挺的眉峰微微蹙起,良久,戚暮叹了一声气,点头道:“是。”
“伊蒂丝”,便是戚父戚母存在瑞士银行的那把斯式琴的名字。
原主在成年后便急切地想要从银行里取出那把小公主,赶紧卖了换钱。因此,戚父戚母的老朋友们立即聚在了一起,动用关系将戚暮取出小提琴的条件更改了,至此戚暮才没有想卖了那把小提琴。
“如果你只是想要玩玩,这个圈子不适合你。”谭正辉一点情面都没有留地说道,“在我的乐团,你想要靠着老底就混上去,是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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