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的孩子,既没有殷实的家底,也没有强硬的后台,即便我自认小有实力,却总是难以出头的。
所以那天我想,让老师也体会一下这种绝望和无助吧……只是没想到,后果严重到无法挽回了。
你可能不知道,从小到大,我最羡慕的就是你和大弟。你们都很有天分,我总是要多下几倍的苦工才能赶上你们的进度,而你们又生在那样的家庭,享受着所有的资源。仿佛一出生,老天就全部帮你们准备好了。
我能够学琴,是妈妈付出自己全部的人生换来的。她从不在我面前说要努力要成功之类的话,她只是毫无保留地信任我,认定我一定会有出人头地的时候。虽然,她终究没有等到那一天。
我其实是个很没用的人。没有大临那样的胆识魄力,也没有劲松那样的聪明活络,没有大弟的天分,也不如你长得漂亮。我这么说你别生气眼里,你一直是个漂亮孩子。我所能做的,只有弹琴这一件事,为此我付出了童年,少年,和初恋。
诚然,世上有很多人是靠自己的真本事成功的。可我不想等了,我的眼前看不到出路。就当我是个胆怯的人吧,我没勇气冒着一辈子籍籍无名的风险,去坚守住一个虚无缥缈的所谓底线。等不到机会,就只能自己制造机会。就当是场赌博吧,拿名声去赌名声,拿成功去赌成功。
一开始我以为自己赢了,现在看来,还是输家。
小弟,这个世上充满了邪恶,充满了你看不见却又不得不受其摆布的魔鬼法则。如果我们要对付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坏人,我们可以用道德、法律、武力来对付他反击他,可如果对方是魔鬼,不怕刀砍斧剁、水深火热,用我们认定的方式,根本无法对抗,那个时候,我们只能将自己也化身为魔鬼,用魔鬼的手段来对付他。当然最后,我们注定万劫不复。
小弟,老师作的那支曲子很好听。我虽然有心爱的人,却从没谈过一场恋爱。可是每次演奏那支曲子,就觉得自己仿佛也沐浴在与爱人的甜蜜生活中一样。所谓伟大的作品,应该就是这样了吧。
小弟,好好活着,好好去爱,好好度过你自己的人生。对你的亲人们来说,他们没有得到的幸福,就代替他们去得到吧,也代替我。
再见。
插入书签
失踪
楚向宁读完信,将那信封好收了起来。他心里明白,这很可能是杜俊华留给他的,最后的字句了。
三天后的早晨,他从新闻里得知了杜俊华的死讯。他从当年风光获奖时举办庆功宴酒店顶楼跳了下去。当场死亡。
这一天是二月十四号,情人节。杜俊华选择在这样一个热情而浪漫的日子死去,不知是惧怕独自面对一无所有的人生,还是嫉恨那些可以将爱修成正果的人们。
因为他的死,那些曾经一边倒对他口诛笔伐的媒体和网民们,忽然宽容了起来,不再纠结于他的欺世盗名,甚至出现了追忆和悼念的声音。毕竟,他的双手真的可以弹奏出天籁般的乐曲,毕竟,也曾有人真的被他的音乐感动过。杜俊华的演奏专辑,再次以各种版本,出现在销量榜上。整件事中,唯一获利的,只有杜俊华所在的公司。借着死人的话题大肆炒作了一番,赚得盆满钵满,也不枉他们当初为推杜俊华上位,所下过的那些本钱。
在杜俊华的葬礼上,楚向宁烧掉了爸爸的笔记本和那张获奖证书。
人这种生物,集世上所有的善恶美丑于一身,充满了矛盾和变幻。窃取的一刻,便堕落为魔鬼,给予的一刻,又净化成天使。不管有多少错失多少罪孽,一场死亡,足以赔付了吧。
回家的时候已是晚上,楚向宁软软靠在车窗上。车子在夜色里飞驰,两边的路灯整齐而谦卑地低垂着头颈,不知是在致敬,还是在默哀。
楚向宁感慨地想:纵然艺术生涯如此短暂,纵然充满了质疑和非议,但这一时代的音乐家里面,逐个数下来,总会数到杜俊华这个名字。花儿……你安息吧。
程榆虽然在杜俊华的死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也并没受到多少影响。一段时间之后,在那家公司做得风生水起,在业界也颇有口碑。楚先宁与她几次在路上遇到,都是不冷不热地打个招呼就擦身而过了。程榆的做派愈发高调,举止也照从前更加刻薄,浑身上下装点在各种昂贵高雅的名牌衣饰之中,却难掩戾气。
有些人的是非来自于分歧,有些人的是非来自于争斗,有些人的是非,来自于永远不懂得满足的内心。
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发生了太多事,楚向宁觉得身心疲惫。晚上洗澡的时候,拉过罗劲松凑到镜子前,没完没了照起来。照够了,楚向宁心满意足地说:“经过这一出一出的事情,感觉自己老了好几岁,但是每次和你那张老脸比对起来,我就发自内心地觉得,自己脑门上清清楚楚印着‘青春’两个字。”
罗劲松自己端详了一阵,死皮赖脸地说:“我容易嘛,为了反衬我们二胖子的光辉形象,我是想法设法地饱经风霜,力图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合格的中年大叔,以满足你那点美少年的虚荣心。”
楚向宁好奇地问他:“要是有一天,我老得满脸褶子了,你还能像现在这么甜言蜜语哄着我开心吗?”
罗劲松用手指-
喜欢森之迷宫请大家收藏:(m.123yq.win),123言情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