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要上班昨晚我就不会和他胡来了,我这个人向来都把公事私事分得很清楚的。
他睁着无辜的大眼睛望着我,撅起薄唇略带委屈地说:“但是我答应了以后都做早餐给你吃的啊,你看吧你看吧,你让我变成一个言而无信的人了。”
虽然知道他这幅楚楚可怜的样子是装出来的,但心里还是会觉得暖暖的,偶尔,我也喜欢有人向我撒撒娇,就算面前这人站直了和我差不多海拔,就算他一点小鸟依人的感觉都没有。
和他极度相似的另一个人要做到小鸟依人根本用不着装,那是与生俱来的气质,但似乎刻意一点会更有乐趣,因为他装也是为了取悦你。
“好了。”我伸手在他精致的脸蛋儿上轻轻掐了一把,笑着说,“睡不着就起来吧,一起出去吃个饭,顺便过去把你的东西都搬过来。”
“这么心急?”他又缠了上来,八爪鱼一样搭在我身上,语气暧昧得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又不会跑。”
“就是怕你跑了。”我拉着他坐了起来,咬着他的耳朵低声道,“早点了却我的一桩心事嘛。”
我以为他至少会顺着这茬回应我一下,这是他一直以来给我的印象,爱闹,爱说些暧昧不明的话,但等了很久他都没说话,这又是什么套路?我正不解,他就拨开我从床上下去了,高大挺拔的背影有些刺痛我。
明明刚才还好好的,他这是干什么?破坏气氛也不带这样的,我需要克服多大的心理压力才能把他和唐吟在我心目中的印象划清界限他能明白吗?
“阳朔!”我出声叫住他,也跟着下了床,走到他身后小声地问,“你怎么了?”
他的身形一顿,扶在门框上的手用力到指节泛白,像是在极力忍耐着什么,可能我们真的还不够了解彼此,就这样懵懵懂懂地在一起了会不会在以后的某个时刻伤害到对方?不是他伤害我,就是我伤害他,或者我们互相伤害。
长长呼出一口气,他微微侧了侧脸,熟悉的侧脸上是平淡的表情,他告诉我:“其实我没什么东西好搬的,遇到你之前我孑然一身。”
这句话莫名触动了我,他把我看得太重要了,这让我觉得压力瞬间膨胀,面对他我只能说“尽力”而决不能说“一定”,因为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和能力,所以承担不起那么重的责任。
我不善于扮演引导者的角色,可既然已经选择了他就该为此买单,以后的路或许还很长,就此止步不前会对不起我最初决定迈出的那一步,就像阳朔曾对我说过的,别做吃亏的人。
伸手从后面环住他的腰,我让他整个人都贴上我的胸膛,这么近距离的接触他该感受得到那颗因为他而加速跳动的心。
果然,他立马伸手按住我的手,用力之大像要把我的指骨捏碎一样,同时,我也感受到了他轻微的颤抖。
亲亲他的脖子,我放心地把头靠在他的肩上,笃定地对他说:“别把自己禁锢在小黑屋里,走出来,你会发现自己其实很幸运。”
他笑出了声音,带点微微的自嘲:“平时我很少这样犯病。”
我顿时感觉松了一口气:“还不算太严重,应该可以治好。”
“呵呵,我发现选了你我真是赚到了。”他拖着我的手就要往浴室方向去。
我任由他牵着,笑得有些志得意满:“怎么讲?如果你是想说帅这一点呢那就不用你提醒我了,好歹都帅了二十四年了。”
他还有点不服气,挑着眉反问我:“我有那么俗气?就只能看见你的外表?”
“一般俗气。”我笑得夸张。
他突然在浴室门口停了下来,整个人挡在门外,脸上的表情要笑不笑,颇有气势。
“怎么?”我操起双手环在胸前,憋笑憋得难受,差点破功,“叫板啊?”
勾起嘴角,他终究还是笑了:“哪敢啊,我只是在想你怎么就能这么治愈呢?”
“治愈?”这个词语有点新鲜。
加深嘴角的笑意,他突然凑过来在我唇上偷了一把香,然后又迅速缩了回去:“你不是可以治好我的病吗,这还不叫治愈?”
“啧啧啧,肉麻又矫情。”我连连摇头,左右手互相搓着手臂上的皮肤,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以后会更肉麻更矫情,你最好事先做好准备。”他朝我抛了一个媚眼,转身进了浴室。
这下不止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连牙齿都开始打架了,这不是夏天吗?还这么冷。
2013—03—12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的第一更,第二更会晚一点放出来^_^
☆、第十二章
午饭(?)是在小区外面一家川菜馆里吃的,本来香港人是不太能吃辣的,可要想在重庆找到一家正宗的粤菜馆那比登天还难,川菜馆倒是多到烂大街。
正所谓入乡随俗,在重庆住了两年我也慢慢习惯了这里的饮食习惯,从最开始吃饭吃到泪眼汪汪、吃一口菜就要喝一杯水发展到现在基本上能承受微辣的程度了。
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李继和曹蔚生拉硬拽非要把我拖去吃鼎鼎大名的老麻抄手,我就要了一个清汤微麻,结果嘴唇像香肠一样肿了三天,挂在脸上一点知觉都没有,还被他们以此嘲笑了整整一年。
出乎我预料的是阳朔居然一点点辣都不能吃,我不禁要怀疑他这几年在重庆都是怎么活过来的,一个人在家做饭吃那还好说,可公司聚餐你总逃不掉了吧,人家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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